| 單位名稱 | 基隆市文化局 |
|---|---|
| 機關代碼 | 3.76.57.29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劉子琦 |
| 聯絡電話 | (02)24224170#357 |
| 機關代碼 | 3.76.57.29 |
| 單位名稱 | 文化發展科 |
| 機關地址 | 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 |
| 聯絡人 | 劉子琦 |
| 聯絡電話 | (02)24224170#357 |
| 傳真號碼 | (02)2428781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A.25 文化部 |
| 補助金額 | 1,540,0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3/1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是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本機關行政科(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M樓)。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每份100元,請至本機關行政科【出納】繳費。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4/05 09:00 |
| 開標時間 | 106/04/05 10:00 |
| 開標地點 | 基隆文化中心專案研究室(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2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本機關收發文(20241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M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日起至106年10月30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凡營業項目內含有本採購項目之一者,或屬公司組織者。 (2)本案投標廠商若非屬依各業管法規,應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始得營業者,免附會員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1.檢舉受理單位補充: 基隆市文化局政風室,地址: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電話:(02)2422-4170分機306,傳真:(02)2428-7672,信箱:基隆郵政365號信箱,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2.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 3.招標文件領取方式補充: (1)郵遞購領:每一郵函以購買3份為限,請附限時掛號回郵信封(貼足72元郵票,信封尺寸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連絡電話(另請註明標案名稱或案號),連同招標文件工本費100元(限郵政匯票並書明受款人「基隆市文化局」)寄達本機關(20241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四日)。 (2)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詳電子領標作業說明。 4.其他公告事項: (1)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等標期限106年3月24日下午5時30分前提出。 (2)履約保證金:無。 (3)投標文件審查、服務建議書評選、議價及決標: A.資格審查(詳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B.服務建議書(1式10份)評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C.議價及決標(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D.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未經前段程序審查合格者,即不予進入下一審查程序。資格審查合格後,依序辦理服務建議書評選、議價及決標;但本機關得依各階段審查之時間及情事變化或特殊事由,於現場宣布擇期或延後辦理下一階段之作業。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基隆市文化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3449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4/05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