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基隆市文化局 |
|---|---|
| 機關代碼 | 3.76.57.29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曾昱勛 |
| 聯絡電話 | (02)24224170#355 |
| 機關代碼 | 3.76.57.29 |
| 單位名稱 | 基隆市文化局 |
| 機關地址 | 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 |
| 聯絡人 | 曾昱勛 |
| 聯絡電話 | (02)24224170#355 |
| 傳真號碼 | (02)2428781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A.25.1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
| 補助金額 | 834,962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4/1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請親洽基隆市文化局行政科,每份200元整。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4/19 12:00 |
| 開標時間 | 106/04/19 14:30 |
| 開標地點 | 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專案研究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監造:簽約日至驗收結算。報告書:至期末審查通過30天內送成果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規定,辦理古蹟修復之監造應置主持人一人,並符合下列規定: (1)國定古蹟:應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且擔任主持人實際執行完成古蹟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四年以上者。 (2)前項各款規定之開業建築師或相關技師,其參與執業之範圍應依建築法、建築師法及技師法之規定辦理。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一、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招標機關 (一)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二)疑義、異議及檢舉受理單位: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34492)及地址(基隆市義一路1號)、法務部調查局(信箱:新店郵政60000 號信箱及電話:02-29188888、基隆市調查站 檢舉信箱:基隆郵政95號信箱、地址: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及電話:02-24668888)及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文化局政風室聯絡電話(02-24287672、24224170分機306)、傳真(02-24287672)及檢舉信箱:基隆郵政365號信箱。 二、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 三、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專人購領:請至本局行政科繳交購標費用後領取招標文件。 (二)郵遞購領:欲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每一郵函以購買三份為限,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連絡電話,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每份72元,連同文件費用(限郵政匯票並書明受款人「基隆市文化局」,另請註明招標標的名稱或案號),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四日)寄達本局(基隆市信一路181號)。 (三)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ww.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四、其他公告事項: (一)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等標期限106年4月13日下午17時30分前提出。 (二)參加投標請詳閱投標須知、需求書及有關文件並以中文文字投標。投標時應檢附投標文件及服務建議(一式10份),審查不符合需求即不開價格標。 (三)領標時間:106年4月12日起至106年4月19日中午12時止。截止收件:106年4月19日中午12時止。 (四)開標時間、地點:(含資格審查)106年4月19日下午2時30分,假本局專案研究室。 (五)投標文件審查、服務建議書評選、議價及決標: 1.資格標審查(詳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2.服務建議書(1式10份);評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議價及決標,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未經前段程序審查合格者,即不予進入下一審查程序。資格審查合格後,依序辦理服務建議書評選、議價及決標;但本機關得依各階段審查之時間及情事變化或特殊事由,於現場宣布擇期或延後辦理下一階段之作業。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基隆市文化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34492)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4/19 12: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