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基隆市文化局 |
|---|---|
| 機關代碼 | 3.76.57.29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李明信 |
| 聯絡電話 | (02)24224170#326 |
| 機關代碼 | 3.76.57.29 |
| 單位名稱 | 基隆市文化局 |
| 機關地址 | 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 |
| 聯絡人 | 李明信 |
| 聯絡電話 | (02)24224170#326 |
| 傳真號碼 | (02)2428781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否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A.25 文化部 |
| 補助金額 | 3,300,0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4/1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是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請至本局行政科繳交購標費用300元後領取招標文件。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4/24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04/25 09:30 |
| 開標地點 | 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49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02基隆市中正區信一路181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曆天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室內裝修業5179或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廠商E101011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1.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招標機關 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2. 檢舉受理單位: (1)法務部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 (2)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3)法務部調查局基隆市調查站(基隆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電話02-87897548及傳真02-87897554) (5)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基隆市義一路一號、電話02-24252423及傳真02-24234492) 3.得標廠商押標金得轉為履約保證金 4.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 5.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購領:請至本局行政科繳交購標費用後領取招標文件。 (2)郵遞購領:欲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每一郵函以購買三份為限,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連絡電話,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每份72元,連同文件費用(限郵政匯票並書明受款人「基隆市文化局」,另請註明招標標的名稱或案號),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四日)寄達本局(基隆市信一路181號)。 (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ww.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6.其他公告事項: (1)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等標期限106年4月16日下班前提出。 (2)參加投標請詳閱投標須知、需求書及有關文件並以中文文字投標。投標時應檢附投標文件及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 (3)本局於收受投標文件截止期限後,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評選之最優勝廠商為得標廠商。 (4)領標時間:106年4月14日起至106年4月24日17時0分止。 (5)截止收件:106年4月24日17時30分止【含投標文件】,郵寄或親自送達基隆市文化局收發文(基隆市信一路181號)。 (6)開標時間:106年4月25日9時30分,假本局專案研究室。公開評選:另訂。議價及決標:另訂(公開評選後通知)。連絡方式(基隆市信一路181號)電話:02-24224170轉302。 (7) 資格審查合格後,通知合格廠商辦理公開評選;但本局得依各階段審查之時間及情事變化或特殊事由,於現場宣佈擇期或延後辦理下一階段之作業。評選項目、評選標準及評定方式詳附公開評選及投標須知。 (8)包商估價單所列百分比均屬参考值,請廠商依實際需求報價。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基隆市文化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34492)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4/24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