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政府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勝利里自由路527號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總售價
73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付款方式
以光碟片發售,全部招標文件(含圖說)1份新台幣50元整,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台幣37元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11/04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11/05 09: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勝利里自由路527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147900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勝利里自由路527號
其他: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內竣工,餘詳契約第七條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依特定個別項目:依契約第五條價金之給付條件6.物價指數調整(1)物價調整方式,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依特定中分類項目:依契約第五條價金之給付條件6.物價指數調整(1)物價調整方式,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符合以下任⼀資格條件者:
(1).E101011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2).本縣或毗鄰縣市⼟⽊包⼯業。
投標廠商應依投標須知及其補充說明規定檢附投標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全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為無效標。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式及處所] 1.親⾃購領:⾃公告⽇起⾄截⽌投標⽇或收件⽇⽌,上午8時⾄12時,下午1時00分⾄5時00分之辦公時間內(例假⽇除外),⾄本府⾏政暨研考處庶務科繳納文件費後領取。 2.通訊購領:⾃公告⽇起⾄截⽌⽇⽌,依照「屏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招標文件、圖說郵購處理要點」辦理申購。地點:屏東市⾃由路527號本府⾏政暨研考處庶務科(請⾃⾏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領標:⾃ 公告⽇起⾄截⽌投標⽇或收件⽇⽌,⾄⾏政院公共⼯程委員會「政府電⼦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下載相關招標件。 ⼆、[其他] 1. 押標⾦以現⾦繳納者,應繳納⾄「臺灣銀⾏屏東分⾏」,⼾名:「屏東縣縣庫存款⼾」,帳號:「017000000000」(並請於匯款單註明所投【標案名稱】及存入【屏東縣政府押標⾦專⼾】等字樣);以⾦融機構⽀票、本票、保付⽀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屏東縣政府」為受款⼈。 2.屏東縣政府檢舉專線:(08)7330825,傳真專線:(08)7323654,檢舉信箱:屏東郵政20-6號信箱。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組電話:(08)7320415轉6691,傳真:(08)7323654。 3.截⽌投標⽇或開標⽇若本府因故(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停⽌上班之處理原則:(1)截⽌投標⽇因故停⽌上班時,則原定截⽌ 投標時間延⾄次⼀辦公⽇之同⼀截⽌投標時間,且原定開標時間⼀併延⾄該延⻑後之截⽌投標⽇之次⼀辦公⽇同⼀開標時間。 (2)原定開標⽇因故停⽌上班時,則開標時間延⾄次⼀辦公⽇之同⼀開標時間。 4.採購疑義聯絡⽅式: (1).有關投標、開標或審標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府⾏政暨研考處採購品管科陳先⽣,電話:087320415分機6143。 (2).餘如契約條款、設計圖、施⼯規範(含補充規定)及估價單等相關疑義,請逕洽⽔利處⽔利⼯程科黃國芳先⽣,電話:08-7320415分機6817、傳真:(08) 7330787。 5.履約保證⾦繳納期限,依投標須知補充說明第35條7項規定辦理,未於規定限期內繳⾜,將依政府採購法第31條第2項第5款規定押標⾦不予發還,或已發還者並予追繳。 6.投標廠商得依照招標公告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不另⾏通知),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五⼗⼀條、第五⼗三條、第五⼗四條或第五⼗七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除機關另通知新期限外,該期限即為公告開標時間後30分鐘),超過期限仍未到場,視同放棄。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政府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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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30T01:31:28+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