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6.45.5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助理員 黃筱恩 |
| 聯絡電話 | (037)559348 |
| 機關地址 | 358苗栗縣苑裡鎮客庄里信義路1號 |
| 傳真號碼 | (037)86020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否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採購案保留向得標廠商後續擴充監造項目,擴充金額上限計新臺幣363萬6,804元整,擴充期限待機關通知後雙方議定履約期限辦理。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2/07/2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2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10元 |
| 總計 | 23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購領紙本文件者請先電話聯絡本所行政室發包中心王小姐(037-853237),並親自至本所1樓發包中心購領文件,地址:苗栗縣苑裡鎮客庄里信義路1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標函費新台幣300元整,請以現金繳納費用。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2/08/03 09:00 |
| 開標時間 | 112/08/03 14:00 |
| 開標地點 | 本所圖書館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專人送達本所一樓行政室收件或郵寄苑裡郵政42號信箱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簽訂契約之日起,至所有服務項目完成、工程完工驗收合格結算完成且無待解決事項為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建築師事務所、土木、結構工程顧問機構(事務所)或與本採購標的相關之合格登記廠商。 (二)投標廠商應檢具之【資格審查】文件(影本),請詳閱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本招標案完整名稱:「苗栗縣苑裡鎮苑裡公有零售市場拆除重建工程委託專案管理(含監造)暨後續擴充苗栗縣歷史建築苑裡公有零售市場修復再利用工程委託專案管理(含監造)技術服務案」。 【本採購案預算經費如涉及中央或上級單位補助款者,需俟補助款入庫狀況撥付廠商款項,於付款前不生本所遲延問題】。 1.相關採購投標程序問題,請洽發包中心承辦人:王莉雅 (037-853237)。 2.廠商若未派員或無授權人到場,視同放棄減(加)價權利。 3.本案評選時間為112年8月4日下午2:00,於本所圖書館會議室召開評選委員會。 4.廠商切結書、廠商授權書(若有需要)、投標廠商聲明書及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請務必附上並蓋章,以免造成不合格標。 5.本採購如屬依採購法以公告程序辦理或同法第105條辦理之情形者,且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6.本案預算尚未完成立法程序前,辦理保留決標。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2/08/03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