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11051 已決標公告

苗栗縣苑裡鎮西平里社區活動中心新建統包工程

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決標日:109/12/0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金樹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4,370,000
原始預算
$ 24,373,121
底價金額
$ 24,37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機關代碼 3.76.45.5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7 - 運動及娛樂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課員 林只筠
聯絡電話 (037)869599
機關代碼 3.76.45.52
單位名稱 社會課
機關地址 358苗栗縣苑裡鎮客庄里信義路1號
聯絡人 課員 林只筠
聯絡電話 (037)869599
傳真號碼 (037)85200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6,290,055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31.44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通霄發電廠
補助金額 15,973,169元
補助金額_2 1,854,307元
補助金額_3 3,245,281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1/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4條規定,機關基於效率及品質要求,得以統包方式辦理招標,前項统包'指將工程或財物採購中之設計及施工併於同一採購契約辦理招標,先委託專案管理廠商(可含監造)負責管理及督導統包工程,包含協助製作統包廠商招標文件(設計及施工)、發包工作、審查圖說、督導工程。本所若以統包方式基於效率及品質詳述如下 1、提升採購效率 2、確保採購品質統籌設計施工作業,增加對整體計畫控制程度,且統包商了解設計理念而確保工程品質落實。 3、可縮短工期:本案因衛福部補助經費有期程壓力,工程需11月底完成招標作業且完成簽約發生權責關係,才可保留款項,藉設計及施工之併行作業於縮短工期且易於配合執行變更設計,减少設計-施工協調之時間成本浪費。 4、無增加經費之虞:統包廠商可藉由設計者補充統包廠商之專門施工技術而降低工程造價且可選擇更適合之工法及材料無增加經費之虞。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親自購領至本所行政室(發包中心)洽購,地點:苗栗縣苑裡鎮信義路1號1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函工本費新台幣參佰元,請事先電話聯絡037-853237並以現金逕向本所發包中心 古芸蓁小姐洽購。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1/30 09:00
開標時間 109/11/30 14: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壹佰貳拾壹萬元正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本所一樓行政室收件或郵寄苑裡郵政42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90日曆天內完成設計作業,施工期間為21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A.共同投標:本採購應由具備本點資格之下列廠商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並應以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投標廠商為代表廠商。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並於得標後共同具名簽約。共同投標協議書並為契約之一部。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不具足下列第(a)至第(b)小目規定資格之各業種廠商者,必須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三十六條第一項另尋不足業種之廠商,辦理專業分包,並於投標時出具經公證或認證之「投標廠商與協力廠商投標合作協議書」。投標廠商與協力廠商投標合作協議書並為契約之一部分: (a)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b)開業建築師。 B.單獨投標:本採購亦得由甲等綜合營造業單獨投標,惟必須另尋具備上開第(b)至第(b)小目規定資格之其他不足業種廠商,辦理專業分包,並於投標時出具經公證或認證之「投標廠商與協力廠商投標合作協議書」。投標廠商與協力廠商投標合作協議書並為契約之一部。 C.個別成員廠商可具有二項以上業種資格。 (二)投標廠商應檢具證明文件(影本)資料: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項採購定訂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 2.相關採購投標程序問題,請洽發包中心承辦人:林惠英。 3.發包中心聯絡電話:037-853237因發包中心目前編制僅承辦及協辦各一員,且都兼辦其他業務(有時需外出勘查其他業務),請親自到所購領者預先電話聯絡,倘造成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4.廠商若未派員或無授權人到場,視同放棄減(加)價權利。 5.本案截止投標時間為109年11月30日上午09:00,開標(資格)時間為109年11月30下午14:00,開標(評選)時間為109年12月1日下午14:00,於本所二樓會議室辦理開標作業。。 6.廠商切結書、廠商授權書(若有需要)、廠商聲明書及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務必附上並蓋章以免造成不合格標。 7.本採購如屬依採購法以公告程序辦理或同法第105條辦理之情形者,且本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1/30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5.52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課員 林只筠
聯絡電話
(037)869599
機關代碼
3.76.45.52
單位名稱
社會課
機關地址
358苗栗縣苑裡鎮客庄里信義路1號
聯絡人
課員 林只筠
聯絡電話
(037)869599
傳真號碼
(037)852000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6,290,055元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31.44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通霄發電廠
補助金額
15,973,169元
補助金額_2
1,854,307元
補助金額_3
3,245,281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1/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4條規定,機關基於效率及品質要求,得以統包方式辦理招標,前項统包'指將工程或財物採購中之設計及施工併於同一採購契約辦理招標,先委託專案管理廠商(可含監造)負責管理及督導統包工程,包含協助製作統包廠商招標文件(設計及施工)、發包工作、審查圖說、督導工程。本所若以統包方式基於效率及品質詳述如下 1、提升採購效率 2、確保採購品質統籌設計施工作業,增加對整體計畫控制程度,且統包商了解設計理念而確保工程品質落實。 3、可縮短工期:本案因衛福部補助經費有期程壓力,工程需11月底完成招標作業且完成簽約發生權責關係,才可保留款項,藉設計及施工之併行作業於縮短工期且易於配合執行變更設計,减少設計-施工協調之時間成本浪費。 4、無增加經費之虞:統包廠商可藉由設計者補充統包廠商之專門施工技術而降低工程造價且可選擇更適合之工法及材料無增加經費之虞。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親自購領至本所行政室(發包中心)洽購,地點:苗栗縣苑裡鎮信義路1號1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函工本費新台幣參佰元,請事先電話聯絡037-853237並以現金逕向本所發包中心 古芸蓁小姐洽購。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1/30 09:00
開標時間
109/11/30 14: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壹佰貳拾壹萬元正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本所一樓行政室收件或郵寄苑裡郵政42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90日曆天內完成設計作業,施工期間為21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A.共同投標:本採購應由具備本點資格之下列廠商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並應以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投標廠商為代表廠商。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並於得標後共同具名簽約。共同投標協議書並為契約之一部。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不具足下列第(a)至第(b)小目規定資格之各業種廠商者,必須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三十六條第一項另尋不足業種之廠商,辦理專業分包,並於投標時出具經公證或認證之「投標廠商與協力廠商投標合作協議書」。投標廠商與協力廠商投標合作協議書並為契約之一部分: (a)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b)開業建築師。 B.單獨投標:本採購亦得由甲等綜合營造業單獨投標,惟必須另尋具備上開第(b)至第(b)小目規定資格之其他不足業種廠商,辦理專業分包,並於投標時出具經公證或認證之「投標廠商與協力廠商投標合作協議書」。投標廠商與協力廠商投標合作協議書並為契約之一部。 C.個別成員廠商可具有二項以上業種資格。 (二)投標廠商應檢具證明文件(影本)資料: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項採購定訂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 2.相關採購投標程序問題,請洽發包中心承辦人:林惠英。 3.發包中心聯絡電話:037-853237因發包中心目前編制僅承辦及協辦各一員,且都兼辦其他業務(有時需外出勘查其他業務),請親自到所購領者預先電話聯絡,倘造成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4.廠商若未派員或無授權人到場,視同放棄減(加)價權利。 5.本案截止投標時間為109年11月30日上午09:00,開標(資格)時間為109年11月30下午14:00,開標(評選)時間為109年12月1日下午14:00,於本所二樓會議室辦理開標作業。。 6.廠商切結書、廠商授權書(若有需要)、廠商聲明書及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請務必附上並蓋章以免造成不合格標。 7.本採購如屬依採購法以公告程序辦理或同法第105條辦理之情形者,且本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1/30 09: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96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42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97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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