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106年12月31日前,後續擴充全測站電子光波測距經緯儀1台、衛星定位接收儀1套。(詳規格書)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52宜蘭縣宜蘭市泰山路6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工本費新臺幣200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052宜蘭縣宜蘭市泰山路66號
廠商資格摘要
須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廠商,營業項目精密儀器批發業(F113030)、度量衡器批發業(F113060)、精密儀器零售業(F213040)、度量衡器零售業(F213050),並具備合格證件,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稱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之廠商。
附加說明
[其他]:
一、其他未載明之事項,依政府採購相關法令。
二、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三、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完成後10日內(日曆天;末日為例假日者順延),由負責人或委託之代理人攜帶招標文件規定之各項證件正本、公司及負責人印章至本所簽訂契約。
四、契約書依規定須於正本加貼印花稅,該費用由得標廠商負責支付。
五、本案領標方式於投標須知第30條增列依採購法第93條之1辦理電子領標,依招標期限標準第9條第1項第2款定,等標期得縮短3日。但縮短後不得少於5日,本案等標天數為11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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