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北營業處 |
|---|---|
| 機關代碼 | A.7.41.29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潘威宏 |
| 聯絡電話 | (02)86859668#431 |
| 機關地址 | 238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163號 |
| 傳真號碼 | (02)8685028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5/1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238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163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投標文件酌收工本費新臺幣300元整,廠商請於領取投標文件前,先行至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163號2樓出納股繳交工本費後,憑收據至機關行政室領取投標文件或以銀行支票、郵政匯票(抬頭應填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北營業處)繳交工本費,附貼足郵資(限時掛號)新臺幣72元之大型回郵信封,書明函索「106-0020-1-010樹林倉庫檢瓶場暨倉庫整修工程投標書表」,回郵信封應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郵寄機關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5/19 09:30 |
| 開標時間 | 106/05/19 10:00 |
| 開標地點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北營業處2樓開標室(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163號2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45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38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163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機關通知日起3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45日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投標廠商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須為依法登記開業之土木包工業者或綜合營造業丙級以上。廠商得標後能提報:材料送審及出廠證明、自主檢查表及工程日誌報表、職業勞工安全教育訓練資料等書面文件能力者。) 1.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可供查詢列印,網址:http://gcis.nat.gov.tw),營利事業登記證及營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做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檢附者無效。 二、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需為當年度或於有效期限內之證明文件)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四、聘有一名以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並附具證照或結業證書影本及受雇證明(如勞、健保投保證明等)。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須為依法登記開業之土木包工業者或綜合營造業丙級以上。廠商得標後能提報:材料送審及出廠證明、自主檢查表及工程日誌報表、職業勞工安全教育訓練資料等書面文件能力者。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北營業處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5/19 09: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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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北營業處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