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BOTHK1712-1 已決標公告

資安及虛擬化主機暨備份備援等軟硬體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POWER TECH GROUP LIMITED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149,594
原始預算
$ 5,466,000
底價金額
$ 5,160,000
決標折數
99.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A.7.3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詹子緯
聯絡電話 (852)31970028
機關代碼 A.7.32
單位名稱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46號
聯絡人 詹子緯
聯絡電話 (852)31970028
傳真號碼 (852)25810777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分行得視業務需要,於決標次日起2年向得標廠商按決標單價增購契約價款(不含建置費用)50%以內之設備。餘詳投標須知暨採購規格及特別條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原因 於香港分行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香港九龍尖沙咀廣東道25號港威大廈第一座31樓3101-6&12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27 17:00
開標時間 106/12/27 18:00
開標地點 香港九龍尖沙咀廣東道25號港威大廈第一座31樓3101-6&12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香港九龍尖沙咀廣東道25號港威大廈第一座31樓3101-6&12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保固後維護4年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香港當地商業習慣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製造、供應或承做與履約能力之證明 曾完成銀行業虛擬主機平台及備援系統建置之證明,並由投標廠商提出「使用單位上線運作證明」或「契約影本及驗收證明」文件。 (二)廠商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在香港地區應設有維護工程部門或服務所,並以書面述明工程部門或服務所名稱、地址、電話、人員配置等,或書面承諾於得標後1個月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7.3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詹子緯
聯絡電話
(852)31970028
機關代碼
A.7.32
單位名稱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46號
聯絡人
詹子緯
聯絡電話
(852)31970028
傳真號碼
(852)25810777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分行得視業務需要,於決標次日起2年向得標廠商按決標單價增購契約價款(不含建置費用)50%以內之設備。餘詳投標須知暨採購規格及特別條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原因
於香港分行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香港九龍尖沙咀廣東道25號港威大廈第一座31樓3101-6&12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27 17:00
開標時間
106/12/27 18:00
開標地點
香港九龍尖沙咀廣東道25號港威大廈第一座31樓3101-6&12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香港九龍尖沙咀廣東道25號港威大廈第一座31樓3101-6&12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保固後維護4年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香港當地商業習慣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製造、供應或承做與履約能力之證明 曾完成銀行業虛擬主機平台及備援系統建置之證明,並由投標廠商提出「使用單位上線運作證明」或「契約影本及驗收證明」文件。 (二)廠商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在香港地區應設有維護工程部門或服務所,並以書面述明工程部門或服務所名稱、地址、電話、人員配置等,或書面承諾於得標後1個月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二號八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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