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
|---|---|
| 機關代碼 | A.7.3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黃齡誼 |
| 聯絡電話 | (02)23113711#3014 |
| 機關地址 | 108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1段2號 |
| 傳真號碼 | (02)2375577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契約價金10%之權利,並依原契約費率計價。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03/1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8/03/25 17:30 |
| 開標時間 | 108/03/26 10:00 |
| 開標地點 | 108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1段2號地下1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8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1段2號1樓總收文處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應於決標日起30天內繳交規劃設計初稿及監造計畫等資料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資格為技師法規定得執行本案規劃、設計及監造之建築師事務所或工程顧問公司,計畫主持人應具建築師或執業技師資格,且為投標廠商之專任人員:(詳投標須知第64點) (一)投標廠商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在案): (二)投標廠商納稅之證明文件: (三)投標廠商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政府電子採購網址:http://web.pcc.gov.tw 2.可依本案投標須知第79點規定,附貼足70元郵資限掛回郵之大型信封領取,並於信封左上角註明索取「本局地下1樓整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招標文件。 3.本案採一次設計分年度施工方式進行,須配合各年度所監造之工程,分期辦理驗收及付款,經(估驗計價或初驗或)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支付價金。 4.乙方應於決標日30天內繳交規劃設計初稿及監造計畫等資料1式5份予本局審查,經本局通知到局簡報,並依審查意見於會後10日內繳交修訂後完稿1式5份及電子檔(*.pdf、*.doc檔、*.xls、*.dwg檔)彙整光碟2份【含施工規範、設備規範、施工圖說、工程預算書、標價清單(含單價分析表及數量計算表)及其他必要之圖說等 】(須另外配合年度工程預算額度,分製圖說及預算書) 5.全案規劃設計費用,依契約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計算,並於108年度給付,至於監造費用則按工程執行情形分年度給付。 6.109年度預算部分視立法院審議結果調整,得部分或全部無條件終止契約,且訂約廠商不得因此向機關求償;經費如遭凍結得延後辦理支付。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03/25 17: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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