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專案得配合本專案之軟硬體設備、應用系統需求及整體精進報告規劃事項,於契約期中辦理增購,增購金額不得高於1億5,00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4段547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4段547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專案範圍
(一)規劃及建置國稅混合雲平臺
依國稅資訊業務特性規劃彈性之混合雲架構,包含國稅平臺之整合性平臺架構、API管理機制、資料庫與系統軟體基礎架構、軟硬體設備、安全及稽核等之規劃、設計建置及維護作業。
(二)規劃及建置國稅資訊系統
以服務為導向規劃及建置國稅資訊系統,包含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其他國稅等各系統之分析、設計、開發建置及維護作業。
(三)提供24小時國稅稅務智慧客服服務。
(四)完成與其他專案計畫之介接。
(五)完善國稅平臺資安管理制度。
(六)運用智慧自動化結合業務流程,簡化稅務作業。
(七)規劃建置許可制區塊鏈驗證機制於國稅應用。
(八)建置隨選國稅稅務資料超市,提供民眾自助式分析。
(九)提供國稅平臺所有項目24小時全年無休之營運服務,包含各項軟體、硬體、應用系統之程式及附錄所涵蓋之工程設備(損耗品除外)等。
(十)本專案進行期間應配合本機關需求,接受本機關所指定的驗證及確認機關或單位,提供所需資源辦理專案驗證及確認作業。
(十一)其他與本專案有關事項(包含專案執行管理、教育訓練及技術移轉等)。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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