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730121 已決標公告

行政院主計總處「114 年農林漁牧業普查勤前會議多媒體教材製作」勞務採購案

行政院主計總處 決標日:114/09/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卓越數碼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75,000
原始預算
$ 800,000
底價金額
$ 775,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行政院主計總處
機關代碼 A.5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9 - 其他電腦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鍾小姐
聯絡電話 (02)33567545
機關代碼 A.57
單位名稱 行政院主計總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一號
聯絡人 鍾小姐
聯絡電話 (02)33567545
傳真號碼 (02)33567547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8/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8/20 17:00
開標時間 114/08/21 10:00
開標地點 資格審查及評審會議皆於本總處秘書室3樓會議室(臺北市北平東路2號行政院餐廳大樓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2號行政院主計總處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2月22日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本案投標須知及投標須知補充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採資格、規格及價格⼀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將下列投標文件⼀併置於不透明之信封或容器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應標⽰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統⼀編號及標案案號或名稱),再予書⾯密封: (⼀)本須知補充規定第⼀點規定有關資格證明文件。 (⼆)本案企劃書⼀式9份,請於封⾯上註明投標廠商名稱、標案名稱及提出時間,以作為評審依據。 (三)標單(價格納入評比,如未附標單,企劃書報價視同標價。標單與企劃書報 價或原產地不⼀致時,以標單為準)。 ⼆、信封上或容器外應標⽰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統⼀編號及標案案號或名稱(標封得使⽤機關所提供者,亦得由投標廠商⾃⾏下載、製作或購⽤,但其封⾯內容應標⽰明確,以避免開標審標發⽣錯誤,如無法判別所擬參加之標案者,視為不合格標)。 三、參加投標之廠商其投標文件應依上開規定裝妥並書⾯密封後,於截⽌收件 期限前以郵遞或專⼈寄(送)達機關,如有延誤應⾃⾏負責。 四、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所有文件,有關需求內容等可洽詢業務單位承辦⼈葉⼩姐(農業普查科),以避免影響估價準確性。投、開標程序等可詢採購單位承辦⼈鍾⼩姐,電話:(02)3356-7545。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主計總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8/2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行政院主計總處
機關代碼 A.57
聯絡人
鍾小姐
聯絡電話
(02)33567545
機關代碼
A.57
單位名稱
行政院主計總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一號
聯絡人
鍾小姐
聯絡電話
(02)33567545
傳真號碼
(02)33567547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8/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8/20 17:00
開標時間
114/08/21 10:00
開標地點
資格審查及評審會議皆於本總處秘書室3樓會議室(臺北市北平東路2號行政院餐廳大樓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2號行政院主計總處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2月22日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本案投標須知及投標須知補充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採資格、規格及價格⼀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將下列投標文件⼀併置於不透明之信封或容器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應標⽰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統⼀編號及標案案號或名稱),再予書⾯密封: (⼀)本須知補充規定第⼀點規定有關資格證明文件。 (⼆)本案企劃書⼀式9份,請於封⾯上註明投標廠商名稱、標案名稱及提出時間,以作為評審依據。 (三)標單(價格納入評比,如未附標單,企劃書報價視同標價。標單與企劃書報 價或原產地不⼀致時,以標單為準)。 ⼆、信封上或容器外應標⽰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統⼀編號及標案案號或名稱(標封得使⽤機關所提供者,亦得由投標廠商⾃⾏下載、製作或購⽤,但其封⾯內容應標⽰明確,以避免開標審標發⽣錯誤,如無法判別所擬參加之標案者,視為不合格標)。 三、參加投標之廠商其投標文件應依上開規定裝妥並書⾯密封後,於截⽌收件 期限前以郵遞或專⼈寄(送)達機關,如有延誤應⾃⾏負責。 四、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所有文件,有關需求內容等可洽詢業務單位承辦⼈葉⼩姐(農業普查科),以避免影響估價準確性。投、開標程序等可詢採購單位承辦⼈鍾⼩姐,電話:(02)3356-7545。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主計總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8/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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