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空軍軍官學校 |
|---|---|
| 機關代碼 | A.5.13.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空軍軍官學校 王先生 |
| 聯絡電話 | (07)6254141#977045 |
| 機關地址 | 820高雄市岡山區介壽西路西首1號 |
| 傳真號碼 | (07)625328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7/12/0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20高雄市岡山區介壽西路西首1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費公開發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7/12/14 17:00 |
| 開標時間 | 107/12/17 14:00 |
| 開標地點 | 820高雄市岡山區介壽西路西首1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300,000元整。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8/12/31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20高雄市岡山區介壽西路西首1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屬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10條第1項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108年1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校基於軍方特殊性及作業實需,參考主管機關範本內容自訂採購契約投標須知及通用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1)需為具備丙級(含)以上有效的一般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或處理許可證(需為具備廢塑膠、廢橡膠、廢玻璃、磚瓦、土木、廢紙、廢木材、廢金屬、一般垃圾、廢物品之登記核准清除或處理廢棄物種類代碼)。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 (3)依據病媒防治業管理辦法或環境用藥管理法,需具有病媒蚊防治相關執照或環境用藥許可證。 (4)餘依本案投標須知辦理。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為因應行政院推動採購電子化,本案領標請先行上網辦理電子領標。 2.參加現場開標廠商,請確於開標前30分鐘到達本校會客室(本機關因須辦理人員進入會客管制,為避免影響各廠商權益,煩請各廠商配合),屆時由專人帶往開標會場。 3.開標時間及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如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及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4.廠商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施行細則第43條規定於107年12月10日1700時前以書面提出,另本校自收受疑義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內,以書面答覆申請釋疑之廠商,必要時得公告之;若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由本校另行公告,並視需要延長等標期。 5.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07年12月17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對決標過程有異議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於決標後15日內以書面提出。 6.廠商如對本校處理異議之結果不服或本校逾收受異議之次日起15日內不為處理,廠商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或期限屆滿之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7.經濟部98.4.2日經商字第9802406680號:「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下載登記資料,附於投標文件,若廠商仍僅用舊「營利事業登記證」為唯一證件參標,將列為不合格標。 8.本案採分項單價報價,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1,以各項(組)單價及其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決定最低標;另採開口式契約之作業模式,決標後以各項單價計列契約方式辦理,以實作數量計價付款,依原公告預算(預估總價)或招標文件載明之預估數量製作契約,並以原公告預算(預估總價)作為採購上限。 9.廠商投標報價單分項單價及分項總價未填寫者,本校將依採購法第50條1項1款,判定未依招標規定事項投標,視同無效標。 10.廠商如需現地勘查,可於等標期間之上班時間(上午0800~1100,下午1330~1630時) 以電話預約,並憑購買招標文件(招標單)首頁進入現地勘查:聯絡電話:07-6254141轉977032。聯絡人:高家豐。 11.投標廠商請注意,本招標公告視為招標文件之一部份,其餘詳如投標須知及採購計畫清單規定。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空軍軍官學校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7/12/14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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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空軍軍官學校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