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部分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依投標文件項目形式,分別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或送達機關指定地點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3段296號。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履約期限
建置期程約為自施工進場通知次日起算 210 日曆天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建築師事務所:
(1) 開業證書(有效期執業執照)。
(2) 建築師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3) 最近一期所得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 或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稽徵機關核發之無欠稅證明文件代之。
2、 專業技師事務所:
(1) 開業證書(有效期執業執照)。
(2) 技師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3) 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倂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 科別:電機工程、土木工程皆可。
3、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 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
(2) 工程技術顧問業同業公會有效期會員證明。
(3) 納稅證明文件: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其範圍包括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專案管理或監造技術服務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財物或勞務契約,其累計契約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本案預算金額十分之一,並檢附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
1.建置期(專案管理與監造服務)
(1)進場開工:自本契約決標次日起,廠商即應開始辦理專案管理前期準備工作。
(2)監造與履約服務期限: 配合CGA115030「勤務指揮中心設備升級及空間優化」案之履約期程,廠商應自機關通知母案廠商進場施工之日起,同步進場執行專案管理與施工監造業務。
(3)完工與契約終止節點: 本案履約期限至廠商協助機關辦理CGA115030「勤務指揮中心設備升級及空間優化」案全案系統功能整合、實質性能測試合格,並協助機關完成母案全案結算驗收合格,且廠商將本案之完整專案管理(PCM)與監造結算報告、竣工圖說技術審查紀錄提送機關審查核定之日止。(預估配合CGA115030「勤務指揮中心設備升級及空間優化」案,建置期程約為自施工進場通知次日起算 210 日曆天,並隨母案實際驗收結案進度覈實調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海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電話:07-3382118、傳真:07-3382906)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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