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後續擴充增購之權利,增購期限自決標次日起至123年12月31日止,增購金額以預算金額10%為上限,其範圍以本案履約標的內容為原則(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後續擴充金額為2億4,798萬3,580元整,採購金額共計27億2,781萬9,380元整。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案岸際系統主要提供各岸巡隊及巡防區全天候偵蒐勤務運用,預計使用人數為380人,另同步提供海巡署、北部、中部、南部、東部及金馬澎分署等機關即時海面目標動態掌握,以強化海域(岸)巡護能量,爭取應處時間、提升執法效率。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部分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依投標文件項目形式,分別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或送達機關指定地點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11/03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3段296號。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3.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其範圍包括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紅外線熱影像設備(或戶外監控設備、通資訊)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財物或勞務契約,其累計契約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本案預算金額十分之一或總建置紅外線熱影像設備數量十分之一,並檢附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一、履約地點:詳系統功能需求書第4點。
二、履約期限:自決標次日起算至123年12月31日止,各履約事項之時程與範圍詳系統功能需求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海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電話:07-3382118、傳真:07-3382906)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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