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
|---|---|
| 機關代碼 | A.25.7.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6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姓名 | 職業 |
| 洪惠冠 | 國立交通大學秘書兼藝文中心主任 |
| 曾信傑 |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助理教授 |
| 張英陣 |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副教授 |
| 邱汝娜 | 故鄉市場調查股份有限公司政策總監 |
| 曾冠燕 | 主任 |
| 張庭魁 | 組長 |
| 沈正義 | 本館秘書 |
| 機關地址 | 500彰化縣 彰化市 卦山路18號 |
| 傳真號碼 | (04) 7294842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開標時間 | 105/04/01 09:10 |
| 原公告日期 | 105/03/11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彰化縣-彰化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投標廠商家數 | 2 |
| 廠商代碼 | 25011031 |
| 廠商名稱 | 太乙廣告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
| 是否得標 | 否 |
| 組織型態 | 公司登記 |
| 廠商代碼_2 | 12958652 |
| 是否得標_2 | 是 |
| 廠商業別 | 其他 |
| 廠商地址 | 231 新北市 新店區 北新路3段225號7樓 |
| 廠商電話 | (02) 29135533 |
| 決標金額 | 3,516,850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是 |
| 履約起迄日期 | 105/04/23 - 105/12/15 (預估)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第23屆全國績優文化志工表揚獎勵活動」及文化志工業務相關活動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太乙廣告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
| 參與評選 | 是 |
|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 | 1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3,516,850元 |
| 未得標廠商 | 協奏曲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
| 是否合格 | 是 |
| 標價金額 | 3,520,000元 |
| 未得標原因 |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有利標或最優勝廠商 |
|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_2 | 2 |
| 評選委員 | 出席會議 姓名 職業 是 洪惠冠 國立交通大學秘書兼藝文中心主任 是 曾信傑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助理教授 是 張英陣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副教授 是 邱汝娜 故鄉市場調查股份有限公司政策總監 是 曾冠燕 主任 是 張庭魁 組長 是 沈正義 本館秘書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05/04/22 |
| 決標公告日期 | 105/04/27 |
| 契約編號 | 20160301w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3,516,850元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A.25.7.2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
| 附加說明 | 一、 本案經評選委員考量整理表現及價格合理性,出席委員過半數(比數:贊成7票;反對0票),同意廠商, 太乙廣告行銷股份有限公司為序位1最優勝廠商。本案評選結果經簽奉核定,太乙廣告行銷股份有限公司為最優勝廠商。 二、 經本館與該公司議定事項如議定書,本議定事項及標價清單視同契約內容的一部分。 三、 主持人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及本案投標須知決標原則宣布決標。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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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