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23/05/15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 |
|---|---|
| 機關代碼 | A.25.5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林峰生 張榮政 |
| 聯絡電話 | (02)23431100#1068 1146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號 |
| 傳真號碼 | (02)2391796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2/05/1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2/06/16 17:00 |
| 開標時間 | 112/06/17 10:00 |
| 開標地點 | 本處1樓會議室(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本處綜合規劃組總收發(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基本資格:建築師事務所。本採購案之建築物-中正紀念堂主堂體屬國定古蹟,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9條及第10條,應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且擔任主持人實際執行完成古蹟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解體調查,累積經驗達二件以上者。擔任主持人實際執行完成古蹟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四年以上者。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其他:附加說明 | (一)應檢附文件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 建築師開業證書。 (2) 有效期限內之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 納稅證明文件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非廠商負責人出席開標參加比減價格,請檢附授權書 6.投標廠商切結書1及切結書2 7.符合古蹟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勞務委任主持人之證明文件 8.標單、採購需求表 9.電子領標憑證 10.服務建議書 餘詳招標文件 (二)履約期限: 1.自簽約次日起14日曆天內,提交服務實施計畫書。 2.自決標日次日起60日曆天內,提交規劃報告書。 3.自本處通知日起30日曆天內,提交修復或再利用計畫書(視需要)。 4.自修復或再利用計畫書(視需要)及規劃報告書經本處及文化部(視需要)完成審查(本處得視實際情形及需要,請廠商將規劃報告審查意見納入細部設計工作範圍內補充及修正,並視同規劃報告書已完成審查)次日起45日曆天內,提交細部設計預算書圖及工程採購契約等相關文件。 5.配合工程期限進行監造工作。 6.辦理古蹟修復之工作報告書,除特殊狀況報部同意者外,應於工程實際進度達百分之五十,提出工作報告書期中報告交付審查。 7.於工程驗收完竣次日起60日曆天(含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內編撰工作報告書交付審查。 8.上述審查如需修正者,以20日曆天為限,除依甲方同意延長者不限。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112年5月25日前。 (四)領標地點(處):http://web.pcc.gov.tw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