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2/18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2/19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本館一樓開標室(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5號)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5號
其他: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完成本契約相關規定事項止,且無待解決事項(詳契約)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 投標廠商資格: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各款之一規定。
1.依法開業登記之建築師事務所。
2.依法設立登記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領有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之財團法人)。
3.依法執業登記之專業技師(土木或結構)事務所。
(二) 投標廠商應檢附之資格證明(依不同投標廠商資格,檢附下列文件):
1.建築師事務所:
(1)建築師證書。
(2)登記開業證書。
(3)開業登記隸屬省、市之建築師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領有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之財團法人):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或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營業範圍為I101061工程顧問業。
(2)專業技師(土木或結構)執業執照:受聘於投標廠商技師之執業執照,執業執照之執業機構須為投標廠商。
(3)專業技師(土木或結構)執業登記隸屬省、市之技師公會會員證。
(4)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
3.專業技師事務所:
(1)專業技師(土木或結構)執業執照。
(2)執業登記隸屬省、市之技師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三)廠商納稅之証明: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
限於字數限制,請詳閱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其他:附加說明
有問題請洽02-27588008轉581林先生,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國父紀念館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2-08T01:46:57+08:00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開標地點
本館一樓開標室(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5號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完成本契約相關規定事項止,且無待解決事項(詳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一) 投標廠商資格: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各款之一規定。 1.依法開業登記之建築師事務所。 2.依法設立登記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領有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之財團法人)。 3.依法執業登記之專業技師(土木或結構)事務所。 (二) 投標廠商應檢附之資格證明(依不同投標廠商資格,檢附下列文件): 1.建築師事務所: (1)建築師證書。 (2)登記開業證書。 (3)開業登記隸屬省、市之建築師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領有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之財團法人):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或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營業範圍為I101061工程顧問業。 (2)專業技師(土木或結構)執業執照:受聘於投標廠商技師之執業執照,執業執照之執業機構須為投標廠商。 (3)專業技師(土木或結構)執業登記隸屬省、市之技師公會會員證。 (4)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 3.專業技師事務所: (1)專業技師(土木或結構)執業執照。 (2)執業登記隸屬省、市之技師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三)廠商納稅之証明: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 限於字數限制,請詳閱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有問題請洽02-27588008轉581林先生,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國父紀念館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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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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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國父紀念館跨域加值計畫委託專案管理技術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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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866-與管理顧問有關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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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