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1527220 已決標公告 未達公告

115年度「檳榔防制暨口腔癌防治推動工作計畫」

衛生福利部 決標日:115/04/08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26/04/08 09:00 | 開標:2026/04/08 14:3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免押標金
免繳押標金
免備標押金,降低資金壓力
履約保證金
免保證金
免履約保證金
得標簽約無大額質押壓力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須技師簽證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檢出 1 項關鍵工項/條款
📉 未訂物調條款
包含特規工料或調價保障
採購全生命週期
原始預算
$ 605,5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22.6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
機關代碼 A.2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謝小姐(採購#6561)、楊小姐(規格#7867)
聯絡電話 (02)85906666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
傳真號碼 (02)8590605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1.保留後續擴充增購之期間為1年。 2.保留後續擴充增購之經費每年為6,891萬4,500元整。 3.其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3/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
是否訂有底價 否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5/04/08 09:00
開標時間 115/04/08 14:30
開標地點 視訊會議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採購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倘決標日晚於115年1月1日,則自決標日起。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限定「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參與。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否
附加說明 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限定「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參與。 二、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廠商需提出資格文件影本繳驗,必要時機關並得通知廠商提供正本供查驗。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限定「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參與。 ■ 投標廠商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影本: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1 份(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均須蓋章)。 (二)醫院開業證明。 (三)健保特約醫療院所證明文件。本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健保特約醫事機構查詢: https://info.nhi.gov.tw/INAE1000/INAE1000S01 ■ 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所得稅:最近一期之所得稅申報證明文件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 依法應繳納營業稅者,應以提供營業稅繳稅證明為優先;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私立財團、社團法人(如私立醫院等)及其他人民團體若無營業稅或所得稅相關納稅證明,須檢附「機關或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書」或最近一期結算申報核定書。 ■前述相關證明,公立醫院得以組織條例、規程、章程之影本或准予投標之公函正本(附於投標文件內)代之。 二、本案不訂底價,採固定金額決標。各分項每家醫院預算金額內容如下: 1.分項計畫一 : 106萬5,500元整/家。 2.分項計畫二 : 78萬3,000元整/家。 3.分項計畫三 : 60萬5,500元整/家。 4.分項計畫四 : 46萬8,000元整/家。 5.分項計畫五 : 37萬8,000元整/家。 6.分項計畫六 : 26萬8,000元整/家。 7.分項計畫七 : 20萬500元整/家。 三、保留後續擴充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1.保留後續擴充增購之期間為1年。 2.保留後續擴充增購之經費每年為6,891萬4,500元整。 (1)分項計畫一之預算金額1,278萬6,000元整。 (2)分項計畫二之預算金額861萬3,000元整。 (3)分項計畫三之預算金額1,029萬3,500元整。 (4)分項計畫四之預算金額1,404萬元整。 (5)分項計畫五之預算金額1,247萬4,000元整。 (6)分項計畫六之預算金額589萬6,000元整。 (7)分項計畫七之預算金額481萬2,000元整。 3.保留後續擴充之項目及內容:如經評估履約情形良好,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以換文方式續約;本部保留得標廠商家數及單價調整之權利。 四、其他: 1.本採購案規格聯絡人本部口腔健康司楊小姐;聯絡電話:02-8590-7867。 2.凡逾時送達或未載明採購案名、案號及投標廠商名稱,以致無法判別為本標案者,皆視為無效標。 3.投標廠商報價超過預算金額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2款規定,列為不合格標。 4.投標時免附本需求說明書,惟廠商如擅改需求說明書內容而據以投標者,所投之標為不合格標。 五、本次為本案分項3(預計決標家數1家)、分項4(預計決標家數6家)、分項5(預計決標家數13家)及分項7(預計決標家數6家)第2次招標,總預計決標家數26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分項計畫三
預估數量 13
單位 家
預算金額_2 605,5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分項計畫四
預估數量_2 6
預算金額_3 2,808,000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分項計畫五
預算金額_4 4,914,000元
品項編號_4 4
品項名稱_4 分項計畫七
截標時間 115/04/08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
機關代碼 A.2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謝小姐(採購#6561)、楊小姐(規格#7867)
聯絡電話
(02)85906666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
傳真號碼
(02)8590605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1.保留後續擴充增購之期間為1年。 2.保留後續擴充增購之經費每年為6,891萬4,500元整。 3.其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3/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
是否訂有底價
否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5/04/08 09:00
開標時間
115/04/08 14:30
開標地點
視訊會議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採購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倘決標日晚於115年1月1日,則自決標日起。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限定「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參與。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否
附加說明
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限定「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參與。 二、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廠商需提出資格文件影本繳驗,必要時機關並得通知廠商提供正本供查驗。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限定「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參與。 ■ 投標廠商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影本: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1 份(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均須蓋章)。 (二)醫院開業證明。 (三)健保特約醫療院所證明文件。本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健保特約醫事機構查詢: https://info.nhi.gov.tw/INAE1000/INAE1000S01 ■ 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所得稅:最近一期之所得稅申報證明文件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 依法應繳納營業稅者,應以提供營業稅繳稅證明為優先;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私立財團、社團法人(如私立醫院等)及其他人民團體若無營業稅或所得稅相關納稅證明,須檢附「機關或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報書」或最近一期結算申報核定書。 ■前述相關證明,公立醫院得以組織條例、規程、章程之影本或准予投標之公函正本(附於投標文件內)代之。 二、本案不訂底價,採固定金額決標。各分項每家醫院預算金額內容如下: 1.分項計畫一 : 106萬5,500元整/家。 2.分項計畫二 : 78萬3,000元整/家。 3.分項計畫三 : 60萬5,500元整/家。 4.分項計畫四 : 46萬8,000元整/家。 5.分項計畫五 : 37萬8,000元整/家。 6.分項計畫六 : 26萬8,000元整/家。 7.分項計畫七 : 20萬500元整/家。 三、保留後續擴充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1.保留後續擴充增購之期間為1年。 2.保留後續擴充增購之經費每年為6,891萬4,500元整。 (1)分項計畫一之預算金額1,278萬6,000元整。 (2)分項計畫二之預算金額861萬3,000元整。 (3)分項計畫三之預算金額1,029萬3,500元整。 (4)分項計畫四之預算金額1,404萬元整。 (5)分項計畫五之預算金額1,247萬4,000元整。 (6)分項計畫六之預算金額589萬6,000元整。 (7)分項計畫七之預算金額481萬2,000元整。 3.保留後續擴充之項目及內容:如經評估履約情形良好,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以換文方式續約;本部保留得標廠商家數及單價調整之權利。 四、其他: 1.本採購案規格聯絡人本部口腔健康司楊小姐;聯絡電話:02-8590-7867。 2.凡逾時送達或未載明採購案名、案號及投標廠商名稱,以致無法判別為本標案者,皆視為無效標。 3.投標廠商報價超過預算金額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2款規定,列為不合格標。 4.投標時免附本需求說明書,惟廠商如擅改需求說明書內容而據以投標者,所投之標為不合格標。 五、本次為本案分項3(預計決標家數1家)、分項4(預計決標家數6家)、分項5(預計決標家數13家)及分項7(預計決標家數6家)第2次招標,總預計決標家數26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分項計畫三
預估數量
13
單位
家
預算金額_2
605,5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分項計畫四
預估數量_2
6
預算金額_3
2,808,000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分項計畫五
預算金額_4
4,914,000元
品項編號_4
4
品項名稱_4
分項計畫七
截標時間
115/04/0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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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40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3806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39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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