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1209397 已決標公告 巨額採購

112至113年度委託研究計畫-健康福祉科技整合照護場域推動計畫

💰 預算金額: NT$ 2440萬
⚖️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衛生福利部 決標日:112/11/02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23/09/12 09:00 | 開標:2023/09/12 11: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免押標金
免繳押標金
免備標押金,降低資金壓力
履約保證金
免保證金
免履約保證金
得標簽約無大額質押壓力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採購全生命週期
原始預算
$ 24,4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預算折數
5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
機關代碼 A.2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5 - 研發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先生(採購#6566)或李小姐(規格#6303)
聯絡電話 (02)85906666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
傳真號碼 (02)8590605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3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是否成立評選委員會 是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8/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2/09/12 09:00
開標時間 112/09/12 11:00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2樓205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秘書處採購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自決標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前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單位基本資格:學術或非營利機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否
附加說明 一、投標單位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廠商需提出資格文件影本繳驗,必要時本部並得通知廠商提供正本供查驗): 1.■學術或非營利機構公函(正本1份)。 2.■非營利機構之「設立或登記證明」(影本1份)(註:1.公私立大專院校、2.公立學術研究機構、3.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4.公立醫療機構得免附)。 3.■非營利機構之最近一期免稅證明,依法免稅者,應提供最近一期之申報證明文件(影本1份)或稅捐相關機關核定通知書影本、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或得於現場提出依法明定免稅相關條文、說明等。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註:1.公私立大專院校、2.公立學術研究機構、3.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4.公立醫療機構得免附)。 4.■投標(機構)廠商聲明書(正本1份)(投標單位及負責人均需用印)。 5.■機構研發能力之證明文件(影本1份)(註:依機關委託研究發展作業辦法第4條規定辦理): (1) 請簡要說明機構在學術及科技研究領域之研發能力及績效,包括學術成就、技術創新、政策管理(例如:曾執行各部會署政策導向型研究的具體成效)。新成立之機構,請提出具代表機構之成員的上述重要成就。 (2) 請檢附曾接受國內外具公信力之團體評鑑合格之證明,倘無評鑑證明文件者無需提供。 6. 擇定擬辦理縣市政府(衛生局)合作之正式文件,文件應載明雙方合作或協力方式及權利義務。請注意:須取得縣市政府(衛生局)正式文件,否則視為不合格(詳如需求說明書)。 二、投標機構針對研究重點所提報之單一計畫經費,不得逾該項研究重點所示之預算經費上限,投標機構報價超過預算經費上限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規定,列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每案1,220萬元,擇優2案)。 三、投標機構應於外標封詳填載明本標案之「案名」、「案號」、「廠商名稱」及「地址」等資料以利審查,投標封凡逾時送達或未載明上述各項,以致無法判別為本標案者,皆視為無效標。 四、投標機構(含其分支機構)針對本案投標以一標為限。 五、本採購案規格聯絡人本部資訊處李小姐;聯絡電話: 02-8590-630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12至113年度委託研究計畫-健康福祉科技整合照護場域推動計畫(擇優2案)
預估數量 2
單位 案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9/12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
機關代碼 A.2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先生(採購#6566)或李小姐(規格#6303)
聯絡電話
(02)85906666
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
傳真號碼
(02)8590605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2.與研究發展有關之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是否成立評選委員會
是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8/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2/09/12 09:00
開標時間
112/09/12 11:00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2樓205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秘書處採購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自決標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前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單位基本資格:學術或非營利機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否
附加說明
一、投標單位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廠商需提出資格文件影本繳驗,必要時本部並得通知廠商提供正本供查驗): 1.■學術或非營利機構公函(正本1份)。 2.■非營利機構之「設立或登記證明」(影本1份)(註:1.公私立大專院校、2.公立學術研究機構、3.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4.公立醫療機構得免附)。 3.■非營利機構之最近一期免稅證明,依法免稅者,應提供最近一期之申報證明文件(影本1份)或稅捐相關機關核定通知書影本、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或得於現場提出依法明定免稅相關條文、說明等。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註:1.公私立大專院校、2.公立學術研究機構、3.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4.公立醫療機構得免附)。 4.■投標(機構)廠商聲明書(正本1份)(投標單位及負責人均需用印)。 5.■機構研發能力之證明文件(影本1份)(註:依機關委託研究發展作業辦法第4條規定辦理): (1) 請簡要說明機構在學術及科技研究領域之研發能力及績效,包括學術成就、技術創新、政策管理(例如:曾執行各部會署政策導向型研究的具體成效)。新成立之機構,請提出具代表機構之成員的上述重要成就。 (2) 請檢附曾接受國內外具公信力之團體評鑑合格之證明,倘無評鑑證明文件者無需提供。 6. 擇定擬辦理縣市政府(衛生局)合作之正式文件,文件應載明雙方合作或協力方式及權利義務。請注意:須取得縣市政府(衛生局)正式文件,否則視為不合格(詳如需求說明書)。 二、投標機構針對研究重點所提報之單一計畫經費,不得逾該項研究重點所示之預算經費上限,投標機構報價超過預算經費上限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規定,列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每案1,220萬元,擇優2案)。 三、投標機構應於外標封詳填載明本標案之「案名」、「案號」、「廠商名稱」及「地址」等資料以利審查,投標封凡逾時送達或未載明上述各項,以致無法判別為本標案者,皆視為無效標。 四、投標機構(含其分支機構)針對本案投標以一標為限。 五、本採購案規格聯絡人本部資訊處李小姐;聯絡電話: 02-8590-630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12至113年度委託研究計畫-健康福祉科技整合照護場域推動計畫(擇優2案)
預估數量
2
單位
案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9/1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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