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34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8樓801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社會福利基金衛福部社家署401專戶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34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8樓秘書室(請確認已由專人簽收)
履約期限
廠商應自決標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以前,完成採購標的之供應,其中應於115年9月11日以前交付2,530枚金鎖片及配件。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
經政府合法登記與本採購案有關之公司、機構,其營業項目包含金屬飾物、金屬錶帶、人造珠寶、貴金屬製品、貴金屬刀具之製造等或其他與本採購案相關之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應遞送投標文件份數:
(1)標單正本1份。
(2)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簡稱三用文件)正本一式2份。
(3)押標金60萬元證明文件1份。
(4)廠商設立(登記)證明影本1份。
(5)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影本1份。
(6)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1份。
(7)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正本1份。
(8)單價分析表正本1份。
(9)電子領標憑據書面證明1份。
*(1)-(2)、(8)報價不得逾本案預算金額。
*履約地點:指定地點:金鎖片交貨地點,決標後,由廠商提出建議地點,並經機關同意。配件郵寄地址,於決標後,本署另行通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