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17臺南市仁德區裕忠路539號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7臺南市仁德區裕忠路539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一個月內依本案機房環控系統規格書規定完成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同一投標廠商就同一採購之投標,以1標為限,違反前述規定者,開標前或開標後發現,所投標不予接受,本案投標廠商之負責人或就本案簽署代表人不得為本案其他投標廠商之授權簽署代表人,否則不予接受。
(二) 若2家以上(含2家)投標廠商使用同一個電子繳交憑證者,該2家以上(含2家)投標廠商均視為資格不符廠商。
(三) 現場領標之投標廠商應詳細核對招標文件是否齊全,若有任何欠缺,應於領標當場請求機關補齊;電子領標之投標廠商於取得本採購標案之電子檔後,應即就檔案內容進行檢查,並立即將電子檔製作備份妥善保管。電子檔案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或有損壞等情事,投標廠商應於投標截止期限前要求招標機關更換之。
(四)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1.現場發售:
發售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15年8月19日(星期三)下午5時整止(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12時整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整;週六、週日及例假日不發售)。
發售地點: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5樓總務室。
工本費:每份新台幣100元整(請以現金支付)。
電話:06-2795019轉1550
2.郵遞發售:自公告日起至115年8月19日(星期三)下午5時整止,廠商應自行估算郵遞購領文件寄達日期是否影響投標時限,若逾投標時間,則視為無效標。
發售地點: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臺南市仁德區仁德里裕忠 路539號5樓總務室)。
工本費:每份新台幣100元整(請以現金袋方式郵寄)。
購買方式:請附大型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並註明欲購買招標文件之招標案號或招標名稱,內附現金袋(標單文件發售金額)以限時掛號方式郵寄至發售地點,本機關於收件後,隨即寄發招標文件(若因回郵信封未貼足郵資或未寄附現金袋等情形,恕無法寄發招標文件,寄發文件重量約300公克)。
3.電子領標:
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請逕至http://web.pcc.gov.tw下載。
工本費:每份新台幣0元整(不含中華電信收取之費用)。
(五) 其他
1.本案採購單位連絡人:總務室-林先生06-2795019#1550
2.本案規格單位連絡人:資訊室-林先生06-2795019#152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