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 |
|---|---|
| 機關代碼 | A.21.100.50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52 - 醫藥產品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趙馥筑 |
| 聯絡電話 | (082)332546#11766 |
| 機關地址 | 891金門縣金湖鎮復興路2號 |
| 傳真號碼 | (082)33394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4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08/22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08/29 10:00 |
| 開標時間 | 105/08/29 11:00 |
| 開標地點 | 891金門縣金湖鎮復興路2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每項10,000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91金門縣金湖鎮復興路2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見本公告之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具有本採購案相關營業項目)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2. 近期營業稅納稅之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無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者,請洽國稅局取具營業稅免稅證明書。 3.醫療器材製造業或販賣業藥商許可證影本。 4.醫療器材許可證。(倘該文件之藥商名稱與投標廠商之名稱不相同,須檢附原廠之代理或經銷證明供機關審查)。 5.投標品項之規格、型錄、採購規格說明書、完整中文仿單(含仿單標籤黏貼表並應有食藥署騎縫章)。 6.押標金憑證、廠商聲明書、投標標單、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授權書(如負責人親自出席開標者免附授權書)。 7.屬第一級(標準模式)、第二等級或第三等級之醫療器材,投標廠商應檢附有效期限內之本部核發之符合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證明函。 8.投標標的為大陸地區進口者,須檢附經濟部國貿局核准輸入證明文件。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有關項次一全自動腹膜透析導管組之規格請聯絡腹膜透析室郭小姐,082-332546#11373 ※醫療器材許可證及優良製造規範證明函如在申請展延中,得以展延申請證明文件代替,惟得標後驗收前須展延完成,且履約標的進口時間應於該兩項文件合格期間。 其他說明: 1.應依照公告之時間及地點,由其負責人攜帶身分證件及廠商印章到場,並依機關要求出示之。如其負責人未能到場者,得由其授權之代表人攜帶身分證件到場,並由該被授權之代表人簽名或蓋章,且自負法律責任。 2.前款授權書應蓋用與投標文件同一式之廠商及其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之印章,否則其授權無效,視同未到場。其授權書填寫內容有塗改、修正而未蓋用同一式之廠商或其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之印章者,亦同。 3.未依前二款規定到場者,視同放棄說明、減價及比減價格等權利。 4.授權書應用印並填寫完整放入標封;如原授權人不克出席,另授權他人出席,應攜帶已用印且填寫完整之授權書及身分證件到場。 5.未依前項規定到場者,視同放棄說明、減價及比減價格等權利。 6.本案異議受理期限為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 7.本採購案履約期間: (1)項次一 全自動腹膜透析導管組:自決標之次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2)本案各項以實際供應數量結算,承商不得以預估數量為由向本院求償或拒絕供貨。 8.本案為跨年度採購案,如當年度預算未獲立法通過或遭刪減,本院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福建省調查處(地址:893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65號;金門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2-322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品項編號 | 1 |
| 品項名稱 | 全自動腹膜透析導管組 |
| 預估數量 | 4500 |
| 單位 | 組 |
| 截標時間 | 105/08/29 10: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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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