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
|---|---|
| 機關代碼 | A.21.100.47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52 - 醫藥產品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許惠琦 |
| 聯絡電話 | (03)8358141#1311 |
| 機關地址 |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600號 |
| 傳真號碼 | (03)835640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公告日 | 114/08/08 |
| 原公告日 | 114/08/0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2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1元 |
| 總計 | 41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4/08/13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4/08/14 17:00截止投標) |
| 開標時間 | 114/08/14 15: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4/08/14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3)8358141#1311)) |
| 開標地點 |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總務室1F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30000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花蓮醫院作業基金401專戶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14/10/06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970花蓮縣花蓮市中正路600號。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機關通知日起1年止或本案契約金額用罄或契約金額餘額不足支應最低購買單位時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供應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醫療器材製造業或販賣業醫療器材商許可執照影本 6.切結書1 7.電子領標憑證 (二)標價文件 1.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2.標單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其他: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招標文件諮詢洽:總務室-許惠琦,電話:03-8358141#1311。 (2)本案規格需求連絡人:林逸薇醫檢師03-8358141#5102。 (3)規格文件: ■規格審查表第1項及第2項投標廠商請檢附有效期間內之許可證明,如許 可證明於投標截止日逾有效期間者,另須檢附向主管機關 請展延證明及主 管機關受理證明,未檢附者視同規格不符。) ■ 醫療器材許可證及主管機關核定中文說明書(屬第一等級醫療器材得免附 中文說明書,屬第二、三等級醫療器材者,須另檢附主管機關核定中文說 明書)。 ■「屬第1等級具量測功能或滅菌者、第2等級及第3等級之醫療器材,投標 廠商應檢附衛生福利部核發之符合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證明函(QMS(醫 療器材品質管理系統準則))」(依藥事法第57條、藥物優良製造準則、醫療 器材管理辦法、藥物製造業者檢查辦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國產」或「輸 入」之醫 療器材,均應符合我國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至「輸入」之醫 療器材,得以「醫療器材品質系文件(QSD)」,作為申請符合我 QMS 之證明文件)。(屬醫療器材管理辦法附件二第一等級未滅菌或不具量測功 能品項之醫療器材得免附(QMS/QSD)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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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衛生福利部花蓮醫院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