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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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關代碼 | A.21.100.33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林穎聰 |
| 聯絡電話 | (03)3699721#4511 |
| 機關地址 |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
| 傳真號碼 | (03)369821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4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0/1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25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6元 |
| 總計 | 151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親自領標者請於105年10月17日至10月21日止,上午8時至中午12時,下午13時至17時於辦公時間內請先至醫療大樓14樓出納室繳交150元後,持繳交工本費收據至總務室領取。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10/24 12:00 |
| 開標時間 | 105/10/24 15:00 |
| 開標地點 |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35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30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機關通知次日起10日內開工,自開工日起120個日曆天完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二)廠商納稅證明(三)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物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者)。(四) 繳納押標金之證明文件。(五) 投標廠商聲明書。(六) 登記證。(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若為「室內裝修業者」所需附之登記證:1.建築物室內裝修業登記證,登記範圍:專業施工廠商。2.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登記證 】(七) 切結書1。(八) 公會會員證。(營造業)(若為室內裝修業則免附)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 1.電子領標請自行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2.親自領標者:請於105年10月17日至10月211日止,上午8時至中午12時,下午13時至17時於辦公時間內請先至醫療大樓14樓出納室繳交150元後,持繳交工本費收據至總務室領取。3.郵購者:請寄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總務室林穎聰收,地址:桃園市(區)中山路1492號,另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收件人、地址)並貼足郵資50元整。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_2 | 1.文件工本費150元。2.電子領標者另加中華電信收取之費用。 |
| 本案規格聯絡人 | 標案聯絡人:桃園醫院總務室林穎聰先生,電話:(03)3699721轉4511;現場連絡人新屋分院護理科(加護病房)盧佩吟護理長,電話:(03)4971989轉5137、新屋分院護理科(血液透析室)鄭美萍護理長,電話:(03)4971989轉5211。設計單位:李志城建築師事務所(02)2655-8899轉12004張小姐。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0/24 12: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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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