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 |
|---|---|
| 機關代碼 | A.21.100.31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52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地址 | 201基隆市 信義區 信二路268號 |
| 傳真號碼 | (02) 24237376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開標時間 | 106/05/11 11:00 |
| 原公告日期 | 106/05/08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基隆市-信義區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投標廠商家數 | 2 |
| 廠商代碼 | 28622887 |
| 廠商名稱 | 景立科技有限公司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公司登記 |
| 廠商業別 | 其他 |
| 廠商地址 | 104 臺北市 中山區 南京東路2段174號6樓 |
| 廠商電話 | (02) 25028511 |
| 決標金額 | 432,000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是 |
| 履約起迄日期 | 106/05/25 - 106/07/23 (預估)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廠商代碼_2 | 66480135 |
| 廠商名稱_2 | 雅訊科技有限公司 |
| 是否得標_2 | 否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藍芽無線二維條碼掃瞄器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景立科技有限公司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底價金額 | 660,000元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432,000元 |
| 未得標廠商 | 雅訊科技有限公司 |
| 是否合格 | 是 |
| 標價金額 | 538,062元 |
| 未得標原因 |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06/05/25 |
| 決標公告日期 | 106/06/02 |
| 契約編號 | V10608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432,000元 |
| 決標金額較預算金額明顯偏低之說明 | 本案廠商為原廠同意讓利情況承諾以特優惠價位售予,且本次投標型號目前皆有醫院實績使用,廠商與本院合作多個履約標案,故廠商所提說明尚屬合理。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 財物案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A.21.100.31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 |
| 附加說明 | 一、本案於106年05月11日11時00分始於本院二樓復健科會議室辦理第二次開標作業,於截止投標日止,合格投標廠商計2家,經資格審查結果符合招標文件。 二、續開規格封,經規格審查結果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三、續經開啟價格封,1號-景立科技有限公司投標標價新臺幣432,000元、2號-雅訊科技有限公司投標標價新臺幣538,062元,二家廠商皆進入底價,1號廠商報價最低且低於底價8折,主持人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規定限廠商於7天內(05月17日17時00分前)提出說明,並宣布「保留決標」。 四、本案於106年05月12日經廠商提出說明:本案經履約管理人員確認,本案廠商為原廠同意讓利情況承諾以特優惠價位受予,且本次投標型號目前皆有醫院實績使用,廠商與本院合作多個履約標案,故廠商所提說明尚屬合理。擬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第五項第一條規定:最低標於機關通知期限內提出說明,機關認為該說明合理,無需通知最低標提出差額保證金,照價決標予最低標,並簽核通過。 五、本案於106年05月25日08時30分,由開標主持人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宣布照價決標於1號廠商-景立科技有限公司,決標價為新臺幣432,000元,底價為新臺幣660,000元整 |
| 截標時間 | 日止,合格投標廠商計2家,經資格審查結果符合招標文件。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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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