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11/16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11/17 09: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六號地下一樓開標室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六號6樓秘書室採購組
其他:履約期限
自中華民國116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如未及於116年1月1日決標,則為自決標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止。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無預算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學術或非營利機構。
⼆、應附具之文件:
1.機關公函(請敘明當次投標所申請之計畫書件數,並列出計畫申請名冊),置於投標封內,請勿分開寄送。
2.投標廠商資格證明文件:
(1)應具文件:
A.非營利機構之「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及「納稅或免稅證明」(影本各⼀份)。
※註:公私立⼤專院校、公立學術研究機構、公立醫療機構或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可免附。
其他:附加說明
⼀、投標前請詳閱全案招標文件,並於寄出投標文件前,請先依「文件查檢表」確認是否備⿑投標文件,投標機構資格暨規格審查表請⼀併置入標封內。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學術或非營利機構。 (⼆)應附具之文件: 1.機關公函(請敘明當次投標所申請之計畫書件數,並列出計畫申請名冊),置於投標封內,請勿分開寄送。 2.投標廠商資格證明文件: (1)應具文件: A.非營利機構之「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及「納稅或免稅證明」(影本各⼀份)。 ※註:公私立⼤專院校、公立學術研究機構、公立醫療機構或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可免附。 B.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份)(投標廠商負責⼈簽名或蓋章)。 3.「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即招標、承作機關投標及機關決標後簽訂契約之三⽤文件,⼀式2份。(投標廠商負責⼈簽名或蓋章)。 4.計畫書文件 (1)投標計畫書[投標機構(含其分⽀機構)針對研究重點所撰提之所有計畫書](每⼀件計畫書⼀式10份,其中⼀份正本請勿裝訂,並請附電⼦檔)。 (2)計畫基本資料表(⼀件計畫⼀份,並請附電⼦檔)。 5.對於後續履約期間給與全職從事本採購案之員⼯薪資(不含加班費)之相關說明文件。 6.「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之切結書1。 7.本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本案115/11/17上午09:30開標辦理資格暨規格審查事宜。 三、如就計畫執⾏內容有所疑問,請洽計畫聯絡人:盛先生詢問(02)2395-9825#308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6-11-03T01:49:08+08:00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學術或非營利機構。
⼆、應附具之文件:
1.機關公函(請敘明當次投標所申請之計畫書件數,並列出計畫申請名冊),置於投標封內,請勿分開寄送。
2.投標廠商資格證明文件:
(1)應具文件:
A.非營利機構之「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及「納稅或免稅證明」(影本各⼀份)。
※註:公私立⼤專院校、公立學術研究機構、公立醫療機構或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可免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