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2044 已決標公告

防疫專案任務後勤組人力需求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慶展清潔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368,500
原始預算
$ 4,735,500
底價金額
$ 4,601,540
決標折數
94.9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機關代碼 A.17.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潘玟娟
聯絡電話 (02)26527623
機關代碼 A.17.5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221新北市汐止區橫科路407巷99號
聯絡人 潘玟娟
聯絡電話 (02)26527623
傳真號碼 (02)2660773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 衛生福利部
補助金額 4,735,5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4,735,500元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0/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0/26 17:00
開標時間 109/10/26 17:1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汐止區橫科路407巷99號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1新北市汐止區橫科路407巷99號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至110 年6 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詳如附加說明)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二)其他投標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三用文件),高於本案預算為不合格標 3.投標標價清單 4.切結書1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請勿再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得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屬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另附具捐助章程或組織章程)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0/2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7.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潘玟娟
聯絡電話
(02)26527623
機關代碼
A.17.5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221新北市汐止區橫科路407巷99號
聯絡人
潘玟娟
聯絡電話
(02)26527623
傳真號碼
(02)2660773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 衛生福利部
補助金額
4,735,5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是 特別預算類型: 特別預算金額:4,735,500元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0/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0/26 17:00
開標時間
109/10/26 17:10
開標地點
新北市汐止區橫科路407巷99號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1新北市汐止區橫科路407巷99號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至110 年6 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詳如附加說明)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 (二)其他投標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三用文件),高於本案預算為不合格標 3.投標標價清單 4.切結書1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請勿再檢附。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得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屬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另附具捐助章程或組織章程)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7號9樓、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0/2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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