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
|---|---|
| 機關代碼 | A.17.2.5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12 - 滾壓, 拉拔, 摺疊製鋼鐵製品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鄭訪成 |
| 聯絡電話 | (07)8210171#2502 |
| 機關地址 | 806高雄市前鎮區凱旋4路105號 |
| 傳真號碼 | (07)821017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是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是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06/12/19 |
| 原公告日 | 106/11/3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06高雄市前鎮區凱旋4路105號(秘書室)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付費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6/12/25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12/26 15:00 |
| 開標地點 | 806高雄市前鎮區凱旋4路105號(視聽大樓3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10萬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06高雄市前鎮區凱旋4路105號(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如附加說明1.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請檢附: (1)廠商登記或設立相關證明文件(得以列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或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營利事業登記證業於98年4月13日廢止該文件不視為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投標標價清單及標價明細表。 (5)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6)押標金繳納證明。 以上資格文件(1)及(2),外國廠商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 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證於開標時審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本案106年12月19日更正標價明細表之對照表第734項,詳如更正標價明細表之對照表。相關截止投標日期及開標日期皆延長(延長期日之文件計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須知、外標封共3文件)。 1.本案至107年12月14日前,依機關通知需時需量分批交貨,檢定材料通知每批經通知翌日10天內完成交貨;其餘類別材料通知每批經通知翌日15天內完成交貨。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授權書)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機關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4.押標金繳納方式:廠商如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押標金者,應為即期並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為受款人。未填寫受款人者,以執票之機關為受款人。如以現金繳納押標金者,請至本分署出納處繳納(請於上班時間繳納)並將繳納完成之收據放入標封內,以供開標時審查 5.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專人購領:機關上班日,上午8:00~下午5:00至本分署秘書室購領。 (2)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 (3)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6.未載明之事項,依政府採購相關法令。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勞動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2段83號、電話:02-85902921 、傳真:02-8590289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12/25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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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