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區監理所 |
|---|---|
| 機關代碼 | A.15.3.9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21 - 結構金屬產品及其零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翁小姐 |
| 聯絡電話 | (02)26884366#833 |
| 機關代碼 | A.15.3.9 |
| 單位名稱 | 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區監理所秘書室 |
| 機關地址 | 238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48巷7號 |
| 聯絡人 | 翁小姐 |
| 聯絡電話 | (02)26884366#833 |
| 傳真號碼 | (02)2688464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06/0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06/11 17:00 |
| 開標時間 | 115/06/12 10:30 |
| 開標地點 | 本所A棟3樓第1會議室(238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48巷7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60000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區監理所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區監理所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本所A棟4樓秘書室(238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48巷7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日起15日曆天(含)內完成施工詳圖,並經本所核定,若需修正,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送修正後資料供機關審核。核定後於機關通知日次日起45日曆天(含)內完成交貨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凡政府登記合格、無不良紀錄、非屬政府採購法第 103 條拒絶往來廠商者,且營業項目代碼為:CA02010(金屬結構及建築組件製造業)、CA02990(其他金屬製品製造業)、CB01020(事務機器製造業)、CN01010(家具及裝設品製造業)、F105050(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業)、F205040(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零售業)、F106030(模具批發業)、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零售業)。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請附上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3.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4.非廠商負責人出席開標參加比減價格者,請檢附填妥之授權書。 5.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6.原訂開標⽇期若遇天候等不可抗⼒因素致本所停⽌上班時,順延⾄次⼀辦公⽇同時間辦理開標,不另⾏通知;另若截⽌投標⽇若遇天候等不可抗⼒因素致本所停⽌上班時,順延⾄次⼀辦公⽇同時間截⽌投標;開標⽇則為順延⼀⽇同時間辦理開標作業或另視情形訂時間通知。 7.如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請洽秘書室林小姐,聯絡電話:02-26884366分機818。 8.本所及交通部公路局檢舉受理單位: (1)臺北區監理所政風室(地址: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48巷7號、電話 (02)26886211,傳真:(02)26880904。) (2)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地址:108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電話: (02)2307-0445;傳真電話:(02)2307-0489;廉政信箱: [email protected]。)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區監理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33號;中和泰和街郵局第79號信箱、電話:02-2248262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6/11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