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
|---|---|
| 機關代碼 | A.15.3.4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6 - 技術檢定與分析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養護科鄭崇憲 |
| 聯絡電話 | (03)9962501#2305 |
| 機關代碼 | A.15.3.4 |
| 單位名稱 | 頭城工務段 |
| 機關地址 |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 |
| 聯絡人 | 養護科鄭崇憲 |
| 聯絡電話 | (03)9962501#2305 |
| 傳真號碼 | (03)997265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是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5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12/0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8元 |
| 總計 | 178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4/12/08 17:00 |
| 開標時間 | 114/12/09 10:00 |
| 開標地點 |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99萬元整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
|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 維護標案品質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維持標案品質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70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投標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機關通知開工後5日內開工,各階段完工期限詳補充條款。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交通部公路局最新版範本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基本資格廠商應經政府核准登記有案, 他廠商營業範圍應包括土木工程、大地工程等等,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a. 經中央主管機關核發登記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b. 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最近一期繳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最近三年無金融退票紀錄證明。備註:經濟部98年4月2日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網站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之資料代之。 |
|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
| 其他:附加說明 | ※1.證件封須檢附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影印本(非營造業者免附),並詳參投標須知第65點:不合格標之要件。※ 2.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電⼦領標廠商之投標封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 |
| 其他:領標期限 | :⾃公告⽇起⾄截⽌投標⽇⽌。 5.請⾃⾏考量投遞時間,如因投標文件延誤無法按時寄達(視為無效標)。 6.政府電⼦採購網(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7.如書寫押標⾦票據抬頭應寫明: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書寫錯誤視為無效標)。 8.廠商負責⼈未出席由代理⼈開標,應填寫授權書,否則不得減價。 9.廠商對本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詳「交通部公路總局財物暨勞務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 10.(1)交通部檢舉信箱:台北郵局第177-17號信箱。(2)交通部公路總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信箱:[email protected]。(3)本處政風室:檢舉電話:03-9964284,傳真電話:03-9969221,電⼦信箱:[email protected]。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