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
|---|---|
| 機關代碼 | A.15.3.3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1 - 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 街道, 馬路, 鐵路及機場跑道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余駿祺 |
| 聯絡電話 | (08)7893456#1410 |
| 機關代碼 | A.15.3.3 |
| 單位名稱 | 交通管理及控制中心 |
| 機關地址 |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 |
| 聯絡人 | 余駿祺 |
| 聯絡電話 | (08)7893456#1410 |
| 傳真號碼 | (08)789427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是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62,903,105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02/2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 1155001153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8元 |
| 總計 | 178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03/04 17:00 |
| 開標時間 | 115/03/05 13:30 |
| 開標地點 |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產管科發包中心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3,000,000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920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259號產管科發包中心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50日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上級機關公路局修訂之最新範本(註:公路局範本係依據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修訂)。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其營業項目須具有下列其中一項者。 1.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2.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3.E601010電器承裝業。 4.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5.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 6.E601020電器安裝業。 7.E701010電信工程業。 8.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並符合下列規定:(相關規定詳投標須知第65點)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規定,廠商之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分局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分局之採購。 |
| 附加說明 | 一、標案若需繳納押標金(無則免),押標金票據抬頭應寫明機關全銜為: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書寫錯誤視為不合格標)。 二、施工說明書(技術規定、修訂對照表)不另發售,請至交通部公路局網站http://www.thb.gov.tw/ 交通部公路局網站首頁//數位應用//各類文件//招標文件下載;文件及設計圖工本費,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三、招標文件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購買取得,(流、廢標後之投標文件請勿再使用,應重新購買最新一次公告之招標文件備標、投標,並取得當次公告領標電子憑據序號憑證投標),招標文件及應附之投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如有填寫錯誤經塗改處請加蓋印章(加蓋之處勿影響辨識),如違反上述情形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及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四、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應檢附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五、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辦理時提出說明,(經本機關電話通知10分鐘內)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該權利。 六、得標廠商應負擔所有契約裝訂費用。 七、上級機關檢舉受理單位: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 八、本分局檢舉受理單位: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8-7862181、檢舉傳真電話:08-7862180)。 履約地點:高雄市、屏東縣。 **本次公告一併修正,投標文件審查表欄位4、內增加廠商納稅之證明:.......等文字,請投標廠商檢閱相關文件無疑義後再行投標。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3/04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