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交通部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
|---|---|
| 機關代碼 | A.15.3.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李靜婷 |
| 聯絡電話 | (04)23715030#326 |
| 機關代碼 | A.15.3.2 |
| 單位名稱 | 養護科 |
| 機關地址 | 403臺中市西區大全街127號 |
| 聯絡人 | 李靜婷 |
| 聯絡電話 | (04)23715030#326 |
| 傳真號碼 | (04)2371418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2/12/2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8元 |
| 總計 | 178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交通部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403臺中市西區大全街127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現場領購招標文件:30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3/01/09 16:00 |
| 開標時間 | 113/01/10 09:25 |
| 開標地點 | 403臺中市西區大全街129號(本分局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臺中郵政50-26號信箱。2.專人送達:臺中市大全街129號(本分局發包小組)。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3年1月31日開工,預計竣工日期為115年08月31日。(詳工作補充條款)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景觀、室內設計(I503010)。2.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91)。3.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 4.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人員資格應包含生態背景相關專業人員。 |
| 其他: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
| 其他:領購地點 | 1.本分局(臺中市大全街129號)。2.本分局苗栗工務段(苗栗縣頭屋鄉頭屋村尖豐路141-8號)。3.本分局臺中工務段(臺中市大肚區沙田路2段356巷6號)。4.提供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 |
| 其他:領購費 | 1.現場領購招標文件:300元。2.電子領標:150元。(各項工本費不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招標詳細資料可參閱交通部公路局網站http://www.thb.gov.tw之公告訊息→招標文件下載。 |
| 其他:郵購回郵郵資 | 1.郵購招標文件回郵郵票150元。 |
| 其他:郵購說明 | 郵購招標文件限用國內匯票,匯票受款人為:交通部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信封內寫明標購工程名稱,郵寄至本分局發包小組購買;並附大型回郵信封,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回信郵票,郵購及自購均以三份為限。 |
| 其他:備註 | ︰1.交通部檢舉信箱:臺北郵局第177-17號信箱。2.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檢舉信箱:臺北市郵政652號信箱。3.本分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4)23716814,檢舉傳真電話:(04)23715453,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檢舉信箱:臺中郵政50-23號信箱。 ※開標日如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辦理開標。 |
| 其他:履約地點 | 苗栗縣大湖鄉、卓蘭鎮。 |
| 其他:履約期限 | 1.乙方於委託設計契約簽訂生效,經甲方通知次日起45日內完成「設計原則」及「景觀及生態调查」,並將成果提送甲方審查核定。 2.設計原則審查核定後,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次日起30日內提送完成細部設計,並將細部設計圖、工程預算書、設計預算書各8份等送請甲方審查核定。 3.甲方對各階段設計書圖如有意見,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次日起10日內改正竣事送交甲方。 4.細部設計經甲方核定後,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次日起10 日內將以下各項文件成果提交甲方:定案預算書5份(含工程數量計算表、單價分析表及施工補充說明,應依甲方規定格式製作,附電子檔)、A3圖說2份、電腦圖檔1份、招標文件1份(含電子檔)。 5.參賽簡報及影片(含拍攝)製作,乙方需配合甲方律定之審查時程,於指定時間提交成果,審核意見修正除另有協議外,應於通知次日起 10 日內改正竣事送交甲方,逾期依契約相關規定辦理。 1.本日為資格審查標。 2.服務建議書一式10本應同時寄(送)達。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交通部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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