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LC0079K 已決標公告

114~117年動力車輛用柴油(3,500萬公升)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44,200,000
原始預算
$ 1,076,775,000
底價金額
$ 854,000,000
決標折數
98.8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A.15.2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3 - 煉焦爐產品;精煉石油產品;核燃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高小姐/倪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3562/3311
機關代碼 A.15.24
單位名稱 供應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
聯絡人 高小姐/倪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3562/3311
傳真號碼 (02)23121704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31 09:30
開標時間 113/12/31 10: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本公司供應處開標室(6086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臺鐵臺北車站西2門警衛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自114年1月1日起計算至117年12月31日止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資格:依法取得石油或石油產品煉製業、輸入業、批發業銷售經營許可執照之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本購案屬維修備品採購。 1.標的原產地:WTO政府採購協定(GPA)會員國家。 2.交貨期限:自114年1月1日起計算至117年12月31日止。 3.驗收地點:中區供應中心。 4.交貨地點:本公司七堵機務段、新竹機務段、彰化機務段、高雄機務段、花蓮機務段、臺東機務段之加油基地(詳備註條款一)。 5.本案履約保證金金額為契約金額10%,廠商以現金或金融機構票據繳納履約保證金(依本案備註條款之規定辦理)且無待解決事項後分批次無息發還(申請返還履約保證金請逕洽驗收單位)。 6.交貨時需檢附原供應(製造)廠/商/廠商之出廠檢驗報告,並具結保證該報告及證明確實為原供應(製造)廠/商/廠商所提供之檢驗報告。 7.規範、備註條款、契約條款規定不一致時(如保固年限、查驗或驗收不符之改正次數等),以備註條款為優先、規範次之、契約條款為末。 8.投標廠商資格:依法取得石油或石油產品煉製業、輸入業、批發業銷售經營許可執照之股份有限公司。 9.決標原則: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每公升價格之折讓金額在底價以上最高者決標。 10.依政府資訊公開法,除有不予公開之情形外,將於決標後上網公開採購契約目錄,惟所申請之資訊中附有廠商之企劃書文件,涉及智慧財產權者,該部分不予公開。 11.本案備註條款八之牌價,係以交貨當日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零售參考牌價(含稅)為計價基準。 12.檢舉受理單位:臺鐵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23899548) 13.本案於招標公告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辦理) 14.標價未填列,或經塗改未蓋章,或蓋印章而無法辨識者,均視同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判為不合格標。 15.其它:廠商須檢附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請詳本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第80條規定)。 16.營業稅為獨立項目,投標廠商報價時總價應包含營業稅5%。依法令規定免徵營業稅或憑收據(含商業發票)請款之投標廠商,於廠商報價單內營業稅仍以5%計列,其標價應自行考量其投標報價成本,若未列明營業稅或非以5%計列者視同總報價包含5%營業稅辦理比減價格及決標,若得標時其契約價金以決標價除以1.05訂之,惟外國廠商以其中華民國境內分支機構、營業代理人或由國內廠商等名義開立統一發票請款者,契約價金不以決標價除以1.05(即契約價金包含5%營業稅),營業稅由該等機構、代理人或廠商繳納。投標廠商為離島地區營業人且符合法令規定免徵營業稅者,不適用前述規定,其廠商報價單內之營業稅仍以0%計列。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2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高小姐/倪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3562/3311
機關代碼
A.15.24
單位名稱
供應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
聯絡人
高小姐/倪小姐
聯絡電話
(02)23815226#3562/3311
傳真號碼
(02)23121704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31 09:30
開標時間
113/12/31 10: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本公司供應處開標室(6086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0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臺鐵臺北車站西2門警衛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其他:履約期限
自114年1月1日起計算至117年12月31日止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資格:依法取得石油或石油產品煉製業、輸入業、批發業銷售經營許可執照之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本購案屬維修備品採購。 1.標的原產地:WTO政府採購協定(GPA)會員國家。 2.交貨期限:自114年1月1日起計算至117年12月31日止。 3.驗收地點:中區供應中心。 4.交貨地點:本公司七堵機務段、新竹機務段、彰化機務段、高雄機務段、花蓮機務段、臺東機務段之加油基地(詳備註條款一)。 5.本案履約保證金金額為契約金額10%,廠商以現金或金融機構票據繳納履約保證金(依本案備註條款之規定辦理)且無待解決事項後分批次無息發還(申請返還履約保證金請逕洽驗收單位)。 6.交貨時需檢附原供應(製造)廠/商/廠商之出廠檢驗報告,並具結保證該報告及證明確實為原供應(製造)廠/商/廠商所提供之檢驗報告。 7.規範、備註條款、契約條款規定不一致時(如保固年限、查驗或驗收不符之改正次數等),以備註條款為優先、規範次之、契約條款為末。 8.投標廠商資格:依法取得石油或石油產品煉製業、輸入業、批發業銷售經營許可執照之股份有限公司。 9.決標原則: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每公升價格之折讓金額在底價以上最高者決標。 10.依政府資訊公開法,除有不予公開之情形外,將於決標後上網公開採購契約目錄,惟所申請之資訊中附有廠商之企劃書文件,涉及智慧財產權者,該部分不予公開。 11.本案備註條款八之牌價,係以交貨當日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零售參考牌價(含稅)為計價基準。 12.檢舉受理單位:臺鐵公司政風處(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23899548) 13.本案於招標公告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0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函辦理) 14.標價未填列,或經塗改未蓋章,或蓋印章而無法辨識者,均視同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判為不合格標。 15.其它:廠商須檢附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請詳本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第80條規定)。 16.營業稅為獨立項目,投標廠商報價時總價應包含營業稅5%。依法令規定免徵營業稅或憑收據(含商業發票)請款之投標廠商,於廠商報價單內營業稅仍以5%計列,其標價應自行考量其投標報價成本,若未列明營業稅或非以5%計列者視同總報價包含5%營業稅辦理比減價格及決標,若得標時其契約價金以決標價除以1.05訂之,惟外國廠商以其中華民國境內分支機構、營業代理人或由國內廠商等名義開立統一發票請款者,契約價金不以決標價除以1.05(即契約價金包含5%營業稅),營業稅由該等機構、代理人或廠商繳納。投標廠商為離島地區營業人且符合法令規定免徵營業稅者,不適用前述規定,其廠商報價單內之營業稅仍以0%計列。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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