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延續原契約之派駐人員薪資,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 138萬1,200元整,擴充期間最長以 2 年為限。2.機關基於實際需要並視得標廠商履約表現,得依政府採購法第 22 條第 1 項第 7 款規定,逕洽得標廠商辦理限制性招標採購作業。惟增購之項目及內容,倘與原契約既有項目相同者,按原契約單價及條件續約,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3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號4樓開標室
履約期限
於決標日起至118年12月31日止,倘全案工程未完成驗收及移交作業,服務期限得視實際需要延長至全案工程完成驗收及移交作業為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建造費⽤百分比法計算酬⾦,評估尚無訂定物價指數調整價⾦之需求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應徵資格為建築師事務所者,應附繳開業證書及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各1份。
⼆、應徵資格為⼯程技術顧問公司者,應檢附⾏政院公共⼯程委員會核發之⼯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及當年度中華⺠國⼯程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三、應徵資格為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然⼈或法⼈應附繳設立證明文件。
四、以上應徵資格者並應附繳最近⼀期完稅證明等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廠商不及提出最近⼀期證明者得以前⼀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五、其餘詳招標公告及「投標廠商須備文件清單」所載。
附加說明
⼀、應徵資格為建築師事務所者,應附繳開業證書及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影本各1份。
⼆、應徵資格為技師事務所者,應附繳執業執照及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各1份。
三、應徵資格為⼯程技術顧問公司者,應檢附⾏政院公共⼯程委員會核發之⼯
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及當年度中華⺠國⼯程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同業公
會之會員證。
四、應徵資格為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然⼈或法⼈應附繳設立證明
文件。
五、以上應徵資格者並應附繳最近⼀期完稅證明等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
(廠商不及提出最近⼀期證明者得以前⼀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
⼀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
申領統⼀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貳、招標文件領取⽇期、地點:
⼀、⾃⾏領取者於投標截⽌期限前直接向本處5樓秘書室繳納圖說文件費⽤不
具名領取。
⼆、通訊購取者,請於投標截⽌期限前將限時掛號回函A3信封(註明領取本案
招標文件)及郵資(每份80元),以限時掛號郵寄本處5樓秘書室辦理申購(請⾃⾏
負責郵寄往返等作業時間)。
三、不論親送或寄送均應於截⽌收件期限前送達本處5樓秘書室收文登錄。
四、投標廠商資格審查:115年9⽉14⽇上午10時假本處4樓開標室舉⾏。
五、評選會⽇期及地點:另⾏通知。
六、115年及以後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
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電話:02-23492790、傳真:02-23895930)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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