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nsa112110 已決標公告

113年網路社群平台維運及旅遊資訊更新委外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曾惠玟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23,625
原始預算
$ 523,625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交通部觀光署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代碼 A.15.1.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蘇韋菱
聯絡電話 (06)9216521#246
機關代碼 A.15.1.2
單位名稱 遊憩科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聯絡人 蘇韋菱
聯絡電話 (06)9216521#246
傳真號碼 (06)9216545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期間︰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於期滿後,在職期間工作表現優良考列甲等者(80分以上者),機關保有續約決定權,並以1次為限,即續約1年,於完成協議程序後,本契約繼續延用。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0/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函購文件費200元,另附回郵150元(以500公克所需信函郵資計算)。費用以郵局匯票或現金支付,請詳閱「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09 09:00
開標時間 112/11/09 11:00
開標地點 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 (一)參與投標廠商須為自然人。 (二)高中(含)以上學歷(或符合教育部所定「國外學歷查證認定作業要點」規定之國外學校同等學歷) (三)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電腦、解說及其他技能,例如電腦運用技能檢定、外語檢定、美工繪圖軟體、相關工作經驗,或有相關觀光行政經驗,或具機車、小客車駕照及實際上路經驗等。 2.其餘關於本案評選項目內容。(澎湖觀光旅遊專業知識、電腦資訊軟體應用操作能力、攝影作品及經營個人部落格或FB等網路社群經驗與成果等)。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自行領取:自即日起至截止日止,逕向本機關秘書室購取(住址: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2.通訊購取:自即日起至截止日止,(請自行考量郵遞來回運送及機關行政作業時程),信封請書明索取「113年網路社群平台維運及旅遊資訊更新委外」案招標文件,附大型(A3)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資,以500公克所需信函郵資計算),寄送至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交通部觀光署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向本機關秘書室函購;本機關最遲於申請之次日(末日為例假日者順延1日)將招標文件置入回郵信內寄出。(因所附回郵郵資不足或收件地址、收件人資訊不明,致收件延遲或無法投件者,由購取人自行負責)。 3.遇颱風等因素,致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投標與開標。 4.開標日期:採分段式開標;第1階段於112年11月9日11時辦理資格審查,投標廠商得免參與;第2階段,由本機關另行通知。 5.【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本報名文件費為新台幣200元整,電子領標費用為新台幣125元;前項費用以郵局匯票或現金逕洽本處秘書室支付。 6.本採購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辦理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其辦理第2次公告者,得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7.本招標案評審委員名單:洪委員志光、呂委員玉鉛、陳委員郁雅、林委員瑋傑、蔡委員秀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1/09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15.1.2
聯絡人
蘇韋菱
聯絡電話
(06)9216521#246
機關代碼
A.15.1.2
單位名稱
遊憩科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聯絡人
蘇韋菱
聯絡電話
(06)9216521#246
傳真號碼
(06)9216545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期間︰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於期滿後,在職期間工作表現優良考列甲等者(80分以上者),機關保有續約決定權,並以1次為限,即續約1年,於完成協議程序後,本契約繼續延用。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0/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函購文件費200元,另附回郵150元(以500公克所需信函郵資計算)。費用以郵局匯票或現金支付,請詳閱「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1/09 09:00
開標時間
112/11/09 11:00
開標地點
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 (一)參與投標廠商須為自然人。 (二)高中(含)以上學歷(或符合教育部所定「國外學歷查證認定作業要點」規定之國外學校同等學歷) (三)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電腦、解說及其他技能,例如電腦運用技能檢定、外語檢定、美工繪圖軟體、相關工作經驗,或有相關觀光行政經驗,或具機車、小客車駕照及實際上路經驗等。 2.其餘關於本案評選項目內容。(澎湖觀光旅遊專業知識、電腦資訊軟體應用操作能力、攝影作品及經營個人部落格或FB等網路社群經驗與成果等)。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自行領取:自即日起至截止日止,逕向本機關秘書室購取(住址: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 2.通訊購取:自即日起至截止日止,(請自行考量郵遞來回運送及機關行政作業時程),信封請書明索取「113年網路社群平台維運及旅遊資訊更新委外」案招標文件,附大型(A3)回郵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資,以500公克所需信函郵資計算),寄送至880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171號「交通部觀光署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向本機關秘書室函購;本機關最遲於申請之次日(末日為例假日者順延1日)將招標文件置入回郵信內寄出。(因所附回郵郵資不足或收件地址、收件人資訊不明,致收件延遲或無法投件者,由購取人自行負責)。 3.遇颱風等因素,致停止上班時,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投標與開標。 4.開標日期:採分段式開標;第1階段於112年11月9日11時辦理資格審查,投標廠商得免參與;第2階段,由本機關另行通知。 5.【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本報名文件費為新台幣200元整,電子領標費用為新台幣125元;前項費用以郵局匯票或現金逕洽本處秘書室支付。 6.本採購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辦理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其辦理第2次公告者,得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7.本招標案評審委員名單:洪委員志光、呂委員玉鉛、陳委員郁雅、林委員瑋傑、蔡委員秀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1/0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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