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600號
履約期限
自本案決標次日起至本契約工作範圍內全部工作項目履約完成經正式驗收合格之日止,餘詳附加說明。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登記具有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之廠商或建築師(含聯合)事務所或專業技師事務所,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5日曆天內,提送本案「工作執行計畫書」,詳列各項工作進度期程,經機關審查同意後,作為機關履約控管之依據。
二、各工作項目履約期限詳如契約附件「白埔產業園區全區暨仁武產業園區部分範圍納編科技產業園區相關作業委託技術服務案」工作說明書-履約期限、驗收標準及付款條件。
三、115年8月13日更正公告,修正投標須知預算金額,並補附需求說明書附件-白埔產業園區、仁武產業園區可行性規劃報告(核定本)。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高雄郵政35之55號信箱電話:(07)3612734,傳真:(07)3645991,地址:811636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600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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