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1001AH 已決標公告 公告金額

107年度高(進)階桌上型電腦採購案

💰 預算金額: NT$ 239萬
⚖️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臺灣高等檢察署 決標日:107/11/21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18/11/20 17:00 | 開標:2018/11/21 15: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11萬元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 本案曾於 2018/11/14 流標(原因: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歷史無法決標累計 1 次
【投標先機研判】 前次係因投標家數不足而流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若本案本次屬第二次(含以上)招標,依法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僅一家投標即可開標,競爭阻力顯著降低!
歷史流廢標詳細履歷
公告日期 結果 投標家數 詳細原因 原文
2018/11/14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翔威系統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037,568
原始預算
$ 2,394,000
底價金額
$ 2,100,000
底價標比
97.03 %
預算折數: 85.1%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高等檢察署
機關代碼 A.11.1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朱翎
聯絡電話 (02)23713261#6234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傳真號碼 (02)23754415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15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臺灣高等檢察署總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繳納工本費每份新臺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7/11/20 17:00
開標時間 107/11/21 15:00
開標地點 本署簡報室(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1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臺灣高等檢察署收發室收(專人送達請由博愛路127號進入)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5日內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一、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及其他投標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廠商如僅提供營利事業登記證明文件供審查,將視為不合格之標件。※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 ◆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其餘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聲明書第一項至第十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第十一項至第十二項未填者,本署得洽廠商澄清。 ◆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檢察業務相關系統),第十三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五)投標標價清單、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第2頁(正本)。 (六)答標書。 二、有關本採購案規格相關問題,請洽詢需求單位聯絡人楊先生,聯絡電話:(02)2389-8582分機6633。 三、本件採購案第2次招標公告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第一次開標,因未滿三家而流標者,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得予以縮短,並得不受前項三家廠商之限制。」之規定辦理;另按招標期限標準第8條規定及採購法第93條之1 規定辦理電子領標並於招標公告敘明者,等標期得縮短3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高等檢察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1/2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灣高等檢察署
機關代碼 A.11.1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朱翎
聯絡電話
(02)23713261#6234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傳真號碼
(02)23754415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15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臺灣高等檢察署總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繳納工本費每份新臺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7/11/20 17:00
開標時間
107/11/21 15:00
開標地點
本署簡報室(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1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臺灣高等檢察署收發室收(專人送達請由博愛路127號進入)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5日內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一、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及其他投標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廠商如僅提供營利事業登記證明文件供審查,將視為不合格之標件。※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 ◆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其餘詳附加說明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聲明書第一項至第十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第十一項至第十二項未填者,本署得洽廠商澄清。 ◆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檢察業務相關系統),第十三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五)投標標價清單、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第2頁(正本)。 (六)答標書。 二、有關本採購案規格相關問題,請洽詢需求單位聯絡人楊先生,聯絡電話:(02)2389-8582分機6633。 三、本件採購案第2次招標公告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第一次開標,因未滿三家而流標者,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得予以縮短,並得不受前項三家廠商之限制。」之規定辦理;另按招標期限標準第8條規定及採購法第93條之1 規定辦理電子領標並於招標公告敘明者,等標期得縮短3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高等檢察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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