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
|---|---|
| 機關代碼 | A.11.10.16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黃仲允 |
| 聯絡電話 | (05)2782601#250 |
| 機關地址 | 600嘉義市東區林森東路286號 |
| 傳真號碼 | (05)277842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2/10/2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600嘉義市東區林森東路286號)2樓總務科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2/11/06 17:00 |
| 開標時間 | 112/11/07 10:00 |
| 開標地點 |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600嘉義市東區林森東路286號)3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50000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302專戶 |
|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 為確保廠商在投標過程中遵守招標機關所訂之投標須知。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確保廠商能依契約約定履行本案標的。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600嘉義市東區林森東路286號)1樓為民服務中心收發處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嘉義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附加說明 | (一)廠商於開標前,請先至1樓法警室更換門禁卡片後,搭乘東側電梯至3樓開標室。 (二)領取招標文件: 1.親自領標:請於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向本署總務科(地址:嘉義市東區林森東路286 號2樓,電話:(05)2782601轉250)承辦人員領取。 2.郵遞領標:註明收件者姓名及地址,備註索取本招標文件,附貼足郵資(重量約200公克)之回郵信封,郵寄至「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總務科」,並請自行計算郵件及回郵之時間。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案招標文件。 (三)投標方式及注意事項: 1.廠商於投標前請務必了解本案招標投標須知及契約內容,以避免決標後發生履約糾紛。 2.參加投標之廠商未達法定家數或另有其他原因時,本署得停止開標,或依相關規定辦理。 (四)決標程序注意事項: 1.合於本須知規定之投標廠商最低報價超過底價時,得洽該最低報價廠商減價1次;減價結果仍超過底價時,得由所有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重新比減價格,比減價格不得逾3次。廠商未派員參加比價者,以放棄減價權論。 2.有2家以上廠商標價相同,且均得為決標對象時: (1)其比減價格次數已達採購法第53條規定之3次限制者,逕行抽籤決定之。 (2)其比減價格次數未達3次限制者,應由該等廠商再行比減價格1次,以低價者決標。比減後之標價仍相同者,抽籤決定之。 3.廠商得標後放棄得標、拒不簽約、拒繳保證金或拒提供擔保致撤銷決標或解除契約者,本署得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第58條規定辦理。 (五)訂定底價方式: 本採購案僅就「管理費及利潤」(不含相關稅捐)訂定底價,廠商亦僅就「管理費及利潤」等(不含相關稅捐)報價。 (六)決標方式: 1.廠商僅就管理費及利潤等(不含相關稅捐)報價,就「管理費及利潤」單項決標。 2.契約總價為決標後,廠商管理費及利潤與機關預列費用合計,並加計5%營業稅。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2/11/06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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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