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874 - 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工程分署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335萬8,000元整(押標⾦抬頭請寫「內政部國⼟管理署下⽔道⼯程分署」)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郵遞: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
(2)專⼈送達:本分署總收文(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內政部國⼟管理署暨所屬各機關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無受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禁⽌之規定者。
(2).單獨投標:公司營業項目必須同時具備E101011綜合營造業(甲等以上)及E103101專業營造業(環境保護工程)等2項資格,且承攬造價限額均為其資本額之10倍。
(3).共同投標:任一成員均需符合前述2項資格之1項,同時成員組合後具有前述2項資格,並以所提之證明文件認定其資格,所認定之資格必須符合共同投標協議書協議之工作範圍,且不得對本標案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
(4).共同投標之成員數以3家為上限,其餘規定詳招標文件內容。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1.實績證明文件: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廠商於本工程截止投標日前15年內,單獨或組合後具有曾完成污(廢)水處理廠或再生水處理廠工程之建造、功能提升或改善設備更新或增設,不包括海水淡化廠、礫間處理設施及濕地等生態淨化工程,其單次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詳招標公告)之五分之二,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
2.財力資格證明文件(除註明合計者外,其餘均個別審查):
(1)單獨投標廠商或共同投標廠商各成員組合後權益合計不低於預算金額(詳招標公告)十二分之一。
(2)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總負債金額應扣除依其他法律政府獎勵民間投資金額)。
(三)其餘工程實績、財力資格及繳稅,廠商登記設立證明等文件詳招標文件規定。
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狀、銀⾏書
⾯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者,其押標⾦有效期,為116年7⽉31⽇(預定決標⽇116年1⽉20⽇),若廠商延⻑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應⼀併延⻑之。
招標文件購領
1.期限:115年9⽉4⽇⾄115年10⽉13⽇⽌。
2.⽅式:
(1)電⼦領標:請⾄『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
下載招標文件(電⼦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投標時應檢附電⼦繳交憑證)。
其它
1.決標⽅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評選項⽬及評定⽅式
詳最有利標評選須知)。
2.工程企劃書所載金額水資源回收中心第二期擴建工程不逾582,208,200元整,三年試運轉不逾84,953,400元整,總金額不逾667,161,600元整。
3.檢舉信件請逕寄內政部國⼟管理署下⽔道⼯程分署政風室(242新北市新莊區
中平路439號北棟6樓、電話:02-8995-3932、傳真:02-8995-3934)。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工程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福美路295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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