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理由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理由
16.適用ANZTEC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NZTEC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11/09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11/10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內政部國⼟管理署中區都市基礎⼯程分署3樓會議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50萬元整(押標⾦抬頭請寫:內政部國⼟管理署中區都市基礎⼯程分署)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內政部國⼟管理署中區都市基礎⼯程分署1樓總收文室)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1)個別廠商投標:
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並兼具甲級電器承裝業、甲等⾃來⽔管承裝商、乙等(含以上)冷凍空調業。
(2)共同投標:
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甲級電器承裝業、甲等⾃來⽔管承裝商、乙等(含以上)冷凍空調業,得四家以內廠商異業共同投標。
(3)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與合於上述專業廠商資格者,證件同時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
其他:附加說明
【備註】 1.依投標須知規定: 投標廠商以銀⾏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狀、銀⾏書⾯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者,其押標⾦有效期,為116年1⽉9⽇(預定開標日115年11⽉10⽇),若廠商延⻑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應⼀併延⻑之。 2.本招標案開標⽇因故停⽌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收件及開標時間順延⾄恢復上班當⽇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通知。 【招標文件領取】 1.期限:請參照招標公告。 2.⽅式:電⼦領標,請⾄『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郵遞:請⾃⾏考量郵遞時程於截標期限前,寄達「台中台中路郵局第25號信箱」或本分署1樓總收文(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 2.專⼈送達:截標期限前辦公時間內(上午九時⾄下午五時),送⾄本分署1樓總收文(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並領取廠商收執聯。 【其它】 1.開標時請廠商依投標須知授權規定派代表出席,依投標須知規定,最低標之 總標價低於底價之百分之八⼗,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 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得當場保留數家廠商報價,並請廠商於開標後30分鐘 內提出說明,投標廠商當場未出席者,視同放棄。 2.檢舉信件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臺北郵政8-82號信箱、電話:1996)、 本分署政風室(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3樓、電話:04-22188356、傳真: 04-22188661)。 3.本⼯程接受疑義、異議單位:內政部國⼟管理署中區都市基礎⼯程分署、 電話(04)22243165、傳真(04)22188260地址:臺中市東區和平街121號。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中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495、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6-10-28T01:18:47+08:00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50萬元整(押標⾦抬頭請寫:內政部國⼟管理署中區都市基礎⼯程分署)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1)個別廠商投標:
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並兼具甲級電器承裝業、甲等⾃來⽔管承裝商、乙等(含以上)冷凍空調業。
(2)共同投標:
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甲級電器承裝業、甲等⾃來⽔管承裝商、乙等(含以上)冷凍空調業,得四家以內廠商異業共同投標。
(3)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與合於上述專業廠商資格者,證件同時附於投標文件內遞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