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中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
|---|---|
| 機關代碼 | A.1.2.3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1 建築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地址 | 401臺中市 東區 和平街121號 |
| 傳真號碼 | (04) 22188260 |
| 招標方式 |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開標時間 | 113/07/17 15:00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代碼 | 3.13.52 |
| 洽辦機關名稱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
| 原公告案號 | 103-C303-01-02-1905-1180 |
| 原有採購案招標機關與現招標機關不同之原因 | 組織改造,內政部營建署改為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暨各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中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WTO政府採購協定依據條文 | GPA第13條第1項第c款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 16.適用ANZTEC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NZTEC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依據條文 | GPA第13條第1項第c款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臺中市-北區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案係契約變更案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投標廠商家數 | 1 |
| 廠商代碼 | 19332296 |
| 廠商名稱 | 九典聯合建築師事務所(張清華建築師) |
| 是否得標 | 是 |
| 其他:廠商地址 | 104 臺北市 中山區 中山北路三段47號8樓 |
| 其他:廠商電話 | (02) 25923535 |
| 其他:決標金額 | 22,697,864元 |
| 其他: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其他:是否為中小企業 | 否 |
| 其他: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 0元 |
| 其他:履約起迄日期 | 104/02/04 - 118/03/31 (預估) |
| 其他: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是 |
| 其他:僱用員工總人數 | 173 |
| 其他:已僱用原住民人數 | 2 |
| 其他:已僱用身心障礙者人數 | 7 |
| 其他:決標品項數 | 1 |
| 其他:品項名稱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辦公園區興建工程(新建工程及原總管理處整建工程)(全銜詳說明) |
| 其他: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其他:得標廠商 | 九典聯合建築師事務所(張清華建築師) |
| 其他: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其他: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22,697,864元 |
| 其他: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其他: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22,697,864元 |
| 其他: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其他:決標日期 | 113/07/17 |
| 其他:決標公告日期 | 113/08/09 |
| 其他:契約編號 | 103-C303-01-02-1905-118-5 |
|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其他:招標文件是否包括使用建築資訊建模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之技術 | 是 |
| 其他:總決標金額 | 22,697,864元 |
| 其他: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 是 |
| 其他:估算方式 | 依原技服商委託契約之服務費(率)係新建工程按102年11月1日頒布之技服辦法附表一、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之第二類所列各級費率上限之95%;整建工程按102年11月1日頒布之技服辦法附表一、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之第一類所列各級費率上限之95%核計。(監造費用依原契約第4條費率計列,並按原契約第6條辦理服務費給付) |
| 其他: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A.1.2.3 |
|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中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
| 其他: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 否 |
| 其他:是否屬「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節能減碳檢核 | 否,依「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注意事項」第2點除外條款無須辦理 |
| 其他:附加說明 | 標案名稱全銜: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辦公園區興建工程(新建工程及原總管理處整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廠商採購案第 5次契約變更(監造部份)議價(約)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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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中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