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
|---|---|
| 機關代碼 | A.1.2.2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12 - 拆除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欉先生 |
| 聯絡電話 | (02)22402911#5109 |
| 機關代碼 | A.1.2.2 |
| 單位名稱 | 工務職安科 |
| 機關地址 |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 |
| 聯絡人 | 欉先生 |
| 聯絡電話 | (02)22402911#5109 |
| 傳真號碼 | (02)2240492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代辦 |
| 洽辦機關 | 3.76.55花蓮縣政府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16.適用GPA之機關代理非適用GPA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 16.適用ANZTEC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NZTEC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5/02/26 |
| 原公告日 | 115/02/1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3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30元 |
| 文件代收費 | 15元 |
| 總計 | 34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本分署工務職安科) |
| 招標文件總售價 | 2150元 |
| 付款方式 | 詳如附加說明欄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03/13 12:00 |
| 開標時間 | 115/03/13 14:00 |
| 開標地點 |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本分署1樓簡報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233萬2,125元整(押標⾦抬頭請寫「內政部國⼟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程分署」)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本分署總收文)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80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國土管理署及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契約範本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甲等綜合營造業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備註】: 一、依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有效期,為115年3月13日(預定決標日:115年5月31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一併延長之。 【招標文件購領】: 一、期限: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二、地點:本分署工務職安科(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 三、費用:標單費新臺幣(以下同)300元,郵資250元,設計圖費1,200元,郵資400元。 四、方式: (⼀)親自購領:應在規定期限前辦公時間內向購領地點不具名價購。 (二)郵購:請自行考量開標時間及郵遞時程函購,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可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或快捷回信郵票,連同招標圖說費(以行庫或郵局匯票)一併以限時掛號或快捷於期限截止前寄達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 (三)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一、專人送達:本分署總收文(235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60-2號)。 【其它】: 一、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評選標準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評選項目及評定方式詳最有利標評選須知)。 二、本案採固定價格決標:新臺幣9,592萬9,297元整。 三、檢舉信件請逕寄內政部政風處(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電話:1996)、本分署政風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採購金額說明】 一、花蓮縣馥邑京華社區拆除工程發包施工費為9,328萬5,000元整,採固定金額決標。 二、主權段1190、1191、1194、1274、1274-1、1274-2、1275、1276等地號土地由本工程洽辦機關(花蓮縣政府)洽地主同意出租供作工程臨時用地,得標廠商應於簽訂工程契約前(如非歸責得標廠商因素,經洽辦機關同意得展延至開工前),逕配合洽辦機關並受其委辦完成該土地租賃,並與地主簽訂租賃契約(詳招標文件參考附件10),其租金依租約採代收代付,相關周邊土地委辦租用費用為264萬4,297元整,採固定金額決標(履約時,價金如有調整依租賃契約並依洽辦機關有關規定辦理) 【115-02-26第1次更正公告】 一、本採購案115年2月13日第1次招標公告之【備註】押標金有效期誤植,更正為:「..押標金有效期,為115年3月13日(預定決標日:115年5月31日)」。 二、依投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1項「機關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應視需要延長等標期。」及同條第2項「前項變更或補充,其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者,得免延長等標期。」規定,本次僅補正招標文件資訊,其餘招標文件內容皆未改變。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3/13 12: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