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內政部警政署花蓮港務警察總隊 |
|---|---|
| 機關代碼 | A.1.1.24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45 - 辦公室機器及設備(包括電腦)之維修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戴鍾銘 |
| 聯絡電話 | (03)8222701#3571 |
| 機關地址 | 970花蓮縣花蓮市花蓮市港口路13號 |
| 傳真號碼 | (03)823552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380,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2/0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970花蓮縣花蓮市花蓮市港口路13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200元正概不退還;本案另提供電子領標。 一、商業登記證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內需具有(I301010代號)。 二、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三、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期之前半年所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報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繳稅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12/13 17:00 |
| 開標時間 | 105/12/14 10:30 |
| 開標地點 | 花蓮市港口路13號二樓會議室開標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970花蓮縣花蓮市花蓮市港口路13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為確保本總隊整體資訊系統環境專業維護服務,維護廠商應具備下列專業認證資訊人力配置: (一)ISO 27001資訊安全管理認證 (二)Microsoft MCITP認證系統工程師。 (三)Vmware VCP 認證工程師。 (四)Linux LPIC或RHCE認證系統工程師。 (五)Dlink DCS網路管理工程師。 以上專業工程師人員須提供合格認證文件及該公司勞保證明 ,並於招標文件中檢附(證照右上方請填寫中文姓名以利核對 ),若無檢附各項資料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內政部警政署花蓮港務警察總隊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495、傳真:02-2397687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2/13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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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內政部警政署花蓮港務警察總隊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