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B0E0559 已決標公告 巨額採購

113~114年度竹南院區機電空調操作維護服務(2年)

💰 預算金額: NT$ 7446萬
⚖️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23/10/17 12:00 | 開標:2023/10/17 14: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新臺幣2,000,000元整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履約擔保
須提繳履約保證金
得標簽約時繳交 (通常5%~10%)
廠商資格門檻
特殊門檻
⚠️ 訂有特定資格門檻
⚠️ 特定資格 ❄️ 冷凍空調 ⚡ 電器承裝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三群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4,435,328
原始預算
$ 74,459,448
底價金額
未公開
預算折數
99.9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
機關代碼 9201923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採購中心 黃慧美
聯絡電話 (037)206166#32703
機關地址 350苗栗縣竹南鎮科研路35號
傳真號碼 (037)587405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後續擴充金額上限: 新臺幣74,459,448元整、期間: 2年。 (2)後續擴充,經契約雙方合意,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後續擴充之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A.21 衛生福利部
補助金額 74,459,448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9/27
原公告日 112/09/18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12/10/17 12:00
開標時間 112/10/17 14:00
開標地點 350苗栗縣竹南鎮科研路3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0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可篩選一些廠商, 以確保廠商品質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可篩選一些廠商, 若廠商履約不良, 機關才有保障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0苗栗縣竹南鎮科研路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3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本案登記營業項目應包括電器承裝業、自來水管承裝業及冷凍空調業,廠商應持(附)有下列主管機關之登記證明文件: 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登記執照及甲等冷凍空調業登記執照。 ■廠商納稅之證明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如會員證):效期內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效期內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及效期內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者: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與本採購案有關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準此,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本案登記營業項目應包括電器承裝業、自來水管承裝業及冷凍空調業,廠商應持(附)有下列主管機關之登記證明文件: 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登記執照及甲等冷凍空調業登記執照。 ■ 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如會員證):效期內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效期內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及效期內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二) 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三) 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勞務契約(高低壓電、發電機、給排水、消防、空調、鍋爐、氣體、弱電及中央監控等系統),請詳列於「廠商5年內履約經驗實績統計表」:(下列條件二擇一) (1) 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200萬元整。 (2) 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3,000萬元整。 上述條件均需檢附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具有相當財力者:(下列條件二擇一) (1) 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臺幣300萬元。 (2) 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 淨值不低於新臺幣250萬元。 2. 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 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淨值四倍。(a.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b.總負債金額應扣除依其他法律政府獎勵民間投資金額)。 (四)詳見廠商資格暨投標規格審查表及本案規格需求表。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與地點】 1.電子領標:自行下載招標文件,投標時自行準備投標封套。網址:http://web.pcc.gov.tw/。 2.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本案不另備書面招標文件。 【其他】 1.本案聯絡人: (1)規格部分:施炫忠 小姐/先生(037-206166 #32612)。 (2)資格部分:採購中心黃小姐(037-206166 #32703)。 2.其他詳如投標須知及契約草案。 3.本次更正內容詳如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及其相關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0/17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92019239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採購中心 黃慧美
聯絡電話
(037)206166#32703
機關地址
350苗栗縣竹南鎮科研路35號
傳真號碼
(037)587405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後續擴充金額上限: 新臺幣74,459,448元整、期間: 2年。 (2)後續擴充,經契約雙方合意,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後續擴充之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A.21 衛生福利部
補助金額
74,459,448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9/27
原公告日
112/09/18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12/10/17 12:00
開標時間
112/10/17 14:00
開標地點
350苗栗縣竹南鎮科研路3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0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可篩選一些廠商, 以確保廠商品質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可篩選一些廠商, 若廠商履約不良, 機關才有保障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0苗栗縣竹南鎮科研路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3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本案登記營業項目應包括電器承裝業、自來水管承裝業及冷凍空調業,廠商應持(附)有下列主管機關之登記證明文件: 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登記執照及甲等冷凍空調業登記執照。 ■廠商納稅之證明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如會員證):效期內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效期內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及效期內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者: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與本採購案有關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準此,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本案登記營業項目應包括電器承裝業、自來水管承裝業及冷凍空調業,廠商應持(附)有下列主管機關之登記證明文件: 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登記執照及甲等冷凍空調業登記執照。 ■ 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如會員證):效期內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效期內水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及效期內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二) 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三) 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勞務契約(高低壓電、發電機、給排水、消防、空調、鍋爐、氣體、弱電及中央監控等系統),請詳列於「廠商5年內履約經驗實績統計表」:(下列條件二擇一) (1) 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200萬元整。 (2) 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3,000萬元整。 上述條件均需檢附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具有相當財力者:(下列條件二擇一) (1) 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新臺幣300萬元。 (2) 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 淨值不低於新臺幣250萬元。 2. 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 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淨值四倍。(a.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b.總負債金額應扣除依其他法律政府獎勵民間投資金額)。 (四)詳見廠商資格暨投標規格審查表及本案規格需求表。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與地點】 1.電子領標:自行下載招標文件,投標時自行準備投標封套。網址:http://web.pcc.gov.tw/。 2.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第1項之規定,本案不另備書面招標文件。 【其他】 1.本案聯絡人: (1)規格部分:施炫忠 小姐/先生(037-206166 #32612)。 (2)資格部分:採購中心黃小姐(037-206166 #32703)。 2.其他詳如投標須知及契約草案。 3.本次更正內容詳如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及其相關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0/17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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