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43號4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43號4樓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非屬營利事業之法⼈或團體
2.⾃然⼈
3.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代碼、營業項⽬:不限。
(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地及建物第⼀類登記簿謄本(謄本所載申請⽇須於截⽌投標⽇前⼀個⽉內)。(⼆)建築物使⽤執照影本。(三)最近1年房屋稅及地價稅完稅證明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
※採書⾯投標者請於上班⽇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內送達。
※逾截⽌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其他:⼤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可。
※開標⽅式:⼀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決標方式:以固定單價(每坪每月)新台幣1,575元整乘以實際數量(坪)及實際租期之和為決標總金額。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如對於規格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權力或利益時,須於不逾等標期四分之一之期間內,以書面向機關提出釋疑或異議,本院將於投標截止日前一日前函覆。
※履約期限:預計⾃114年10⽉1⽇起⾄119年12⽉31⽇⽌,計63個⽉。租賃標的物於租期開始之⽇起3個⽉為免付租⾦之裝潢規劃設計期,租⾦⾃裝潢規劃設計期屆滿之次⽇起算。惟機關相關⾏政程序未能及時辦理完成,機關得另⾏指定租期開始之⽇並通知廠商。(詳契約主文第7條)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