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1001 已決標公告

考試院111年度水電、空調及其他相關設備委外維護案

考試院 決標日:111/03/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阡淯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260,000
原始預算
$ 4,304,400
底價金額
$ 4,26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考試院
機關代碼 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慎強
聯絡電話 (02)82366186
機關代碼 6
單位名稱 考試院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
聯絡人 陳慎強
聯絡電話 (02)82366186
傳真號碼 (02)8236620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3個月及金額110萬元之權利,並另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2/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07 17:00
開標時間 111/03/08 14:30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考試院傳賢樓5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廠商未依契約規定執行工作,致機關蒙受之一切損失,應由廠商負賠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4月1日至112年3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須有1.高低壓電氣設備或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須附當年度同業公會證明);2.衛生給水設備或E501011自來水管承裝商(須附當年度同業公會證明);3.消防器材或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4.空調設備或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須附當年度同業公會證明)等相關設計安裝保養及修護業務。(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含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查得資料】;公司執照自90年11月12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投標廠商應曾完成之製造、供應或承做經驗之證明文件(如曾完成之製造、供應或承做經驗之證明文件【如驗收結算證明書、契約書(若檢附契約書影本者須包含立約雙方簽約用印頁面暨封面及履約期限條文)或其他證明文件】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及機關委託資訊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規定辦理。評選優勝廠商作業,準用最有利標之評選規定,採序位法之評選方式,評選出合格廠商之優勝順序,並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後,依廠商之優勝序位,排定議價順序。 2.優勝廠商為1家者,以議價方式辦理;優勝廠商在2家以上者,依優勝序位,自最優勝者起,依序以議價方式辦理。優勝廠商序位合計值相同者,其議價順序為,以標價低者優先議價。廠商報價仍相同者,擇獲得評選委員評定序位第一較多者優先議價;仍相同者,抽籤決定之。 3.投標廠商依評選優勝序位,自最優勝者優先議價,若議價不成由次優者依序遞補。 4.投標廠商最低標價仍超過本院底價而不逾預算數額,且最低標價未超過底價8%,本院確有緊急情事需決標時,本案得先保留決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考試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0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考試院
機關代碼 6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慎強
聯絡電話
(02)82366186
機關代碼
6
單位名稱
考試院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
聯絡人
陳慎強
聯絡電話
(02)82366186
傳真號碼
(02)8236620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3個月及金額110萬元之權利,並另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2/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07 17:00
開標時間
111/03/08 14:30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考試院傳賢樓5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廠商未依契約規定執行工作,致機關蒙受之一切損失,應由廠商負賠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4月1日至112年3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須有1.高低壓電氣設備或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須附當年度同業公會證明);2.衛生給水設備或E501011自來水管承裝商(須附當年度同業公會證明);3.消防器材或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4.空調設備或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須附當年度同業公會證明)等相關設計安裝保養及修護業務。(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含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查得資料】;公司執照自90年11月12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投標廠商應曾完成之製造、供應或承做經驗之證明文件(如曾完成之製造、供應或承做經驗之證明文件【如驗收結算證明書、契約書(若檢附契約書影本者須包含立約雙方簽約用印頁面暨封面及履約期限條文)或其他證明文件】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及機關委託資訊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規定辦理。評選優勝廠商作業,準用最有利標之評選規定,採序位法之評選方式,評選出合格廠商之優勝順序,並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後,依廠商之優勝序位,排定議價順序。 2.優勝廠商為1家者,以議價方式辦理;優勝廠商在2家以上者,依優勝序位,自最優勝者起,依序以議價方式辦理。優勝廠商序位合計值相同者,其議價順序為,以標價低者優先議價。廠商報價仍相同者,擇獲得評選委員評定序位第一較多者優先議價;仍相同者,抽籤決定之。 3.投標廠商依評選優勝序位,自最優勝者優先議價,若議價不成由次優者依序遞補。 4.投標廠商最低標價仍超過本院底價而不逾預算數額,且最低標價未超過底價8%,本院確有緊急情事需決標時,本案得先保留決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考試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0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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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7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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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0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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