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401 已決標公告

高階文官培訓飛躍方案106年訓練國外研習機票採購服務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塑網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380,000
原始預算
$ 2,749,000
底價金額
$ 2,480,000
決標折數
95.9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機關代碼 6.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3 - 空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楊小姐(秘書室第二科)
聯絡電話 (02)82366922
機關代碼 6.4
單位名稱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3號
聯絡人 楊小姐(秘書室第二科)
聯絡電話 (02)82366922
傳真號碼 (02)8236691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749,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4/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5/01 17:00
開標時間 106/05/02 09:30
開標地點 本會7樓會議室(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06年10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J902011旅行業,交通部觀光局核發之綜合或甲種旅行業執照,旅行業同業公會等相關公會會員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 4.廠商承作(含履約)能力有關之證明:如驗收證明書或付款證明文件等。 (詳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將由本機關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並依「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及準用「最有利標評選辦法」辦理評選。 二、評選作業: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選之對象。 三、評選項目、評選重點及配分詳如評選須知。 四、廠商應遞送投標文件份數:投標文件:1式1份,服務企劃書1式12份。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機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3號。 1.專人領取: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3號秘書室第二科。 2.郵遞領取:請於來信信封明顯標註(領取投標文件),並附貼上72元郵票之29*38公分回郵信封寄至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3號秘書室第二科(逾時寄達或回郵地址錯誤、不清楚及其他事由延誤參加投標情事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本採購案並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請上該網站首頁下載。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押標金額度】:免收。 【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10%。 【保固保證金】:免收。 【其他】: 1.採購金額:新臺幣2,749,000元。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1/4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詳細日期詳招標公告;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 3.未盡事宜,詳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0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6.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楊小姐(秘書室第二科)
聯絡電話
(02)82366922
機關代碼
6.4
單位名稱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3號
聯絡人
楊小姐(秘書室第二科)
聯絡電話
(02)82366922
傳真號碼
(02)82366919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749,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4/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5/01 17:00
開標時間
106/05/02 09:30
開標地點
本會7樓會議室(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06年10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J902011旅行業,交通部觀光局核發之綜合或甲種旅行業執照,旅行業同業公會等相關公會會員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 4.廠商承作(含履約)能力有關之證明:如驗收證明書或付款證明文件等。 (詳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將由本機關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並依「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及準用「最有利標評選辦法」辦理評選。 二、評選作業: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選之對象。 三、評選項目、評選重點及配分詳如評選須知。 四、廠商應遞送投標文件份數:投標文件:1式1份,服務企劃書1式12份。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機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3號。 1.專人領取: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3號秘書室第二科。 2.郵遞領取:請於來信信封明顯標註(領取投標文件),並附貼上72元郵票之29*38公分回郵信封寄至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3號秘書室第二科(逾時寄達或回郵地址錯誤、不清楚及其他事由延誤參加投標情事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本採購案並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請上該網站首頁下載。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押標金額度】:免收。 【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10%。 【保固保證金】:免收。 【其他】: 1.採購金額:新臺幣2,749,000元。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1/4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詳細日期詳招標公告;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 3.未盡事宜,詳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01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0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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