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
|---|---|
| 機關代碼 | 6.4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72 - 人力派遣服務(勞動派遣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楊小姐(秘書室第二科) |
| 聯絡電話 | (02)82366922 |
| 機關地址 |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3號 |
| 傳真號碼 | (02)8236691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 是 |
| 預計金額 | 5,235,000元 |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案契約期滿時,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機關得依據廠商提供服務之情形,並依實際需要,經雙方同意後得續約1次為期1年,其續約之價款及各式條件係以本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1/0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3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費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11/28 17:00 |
| 開標時間 | 105/11/29 14:30 |
| 開標地點 | 本會7樓會議室(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3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3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或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機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3號。 1.專人領取: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3號秘書室第二科。 2.郵遞領取:請於來信信封明顯標註(領取投標文件),並附貼上72元郵票之29*38公分回郵信封寄至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3號秘書室第二科(逾時寄達或回郵地址錯誤、不清楚及其他事由延誤參加投標情事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本採購案並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請上該網站首頁下載。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押標金額度】:無。 【履約保證金】:契約價金10﹪。 【保固保證金】:無。 【其他】: 1.採購金額:10,470,000元(含後續擴充金額)。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1/4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詳細日期詳招標公告;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 3.未盡事宜,詳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1/28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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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