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SEC23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資料核校、文書處理及檔案掃瞄作業人力委外勞務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唯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758,912
原始預算
$ 2,845,000
底價金額
$ 2,821,208
決標折數
97.7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
機關代碼 6.2.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2 - 人力派遣服務(勞動派遣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宗儒
聯絡電話 (02)82367461
機關代碼 6.2.2
單位名稱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
聯絡人 吳宗儒
聯絡電話 (02)82367461
傳真號碼 (02)82367467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考量本會實際需要,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為106年度11月份及12月份各擴充8個人*月,總計擴充16個人*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07 17:00
開標時間 105/11/08 10:00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必要時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不接受「公司執照」及「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可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表)、「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代之,營業項目須與招標標的相關】、最近一期營業稅或所得稅完稅證明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6.2.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宗儒
聯絡電話
(02)82367461
機關代碼
6.2.2
單位名稱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
聯絡人
吳宗儒
聯絡電話
(02)82367461
傳真號碼
(02)82367467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考量本會實際需要,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為106年度11月份及12月份各擴充8個人*月,總計擴充16個人*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07 17:00
開標時間
105/11/08 10:00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必要時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不接受「公司執照」及「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可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表)、「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代之,營業項目須與招標標的相關】、最近一期營業稅或所得稅完稅證明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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